·首页 ·新闻中心 ·宏观经济 ·财经证券 ·产业市场 ·时尚生活 ·CE读书 ·环球媒体 ·管理学院 ·中经论坛 ·短信 ·经济学人
 中国经济网首页 > 宏观经济 > 中国步入后农业税时代 > 正文
 
"后农业税时代":财政已作相应安排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5年12月25日 22:08
邹声文 田 雨 杨维汉
    废止农业税条例、全面取消农业税,必须考虑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彻底取消农业税,国家财政吃得消吗?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50多年来,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税所占比例已大幅下降。1950年,农业税占当时财政收入的39%,可以说是财政的重要支柱。1979年,这一比例降至5.5%。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免征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同时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进一步降至1%。

    到2005年,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达28个,其余河北、山东、云南三省也有相当比例的县(市)免征农业税,全国剩下的农业税及附加只有约15亿元,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3万亿元的0.05%。因此,取消农业税,对全国财政减收的影响微乎其微。

    未雨绸缪,我国已经对“后农业税时代”的财政作出相应安排: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农业税为地方税,取消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沿海发达地区原则上由自己负担,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

    实际上,在农业税开始免征的2004年,为了弥补减免农业税导致的地方财政减收因素,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达216.6亿元,2005年则在上年基础上新增加转移支付140亿元。专家表示,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状况已完全能够全面取消农业税提供财力保证。
 
来源: 新华社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1、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中国经济网业务拓展部 电话:010—83512266-8089、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