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电热水壶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同和接受,成为常用的家庭电器之一。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电热水壶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辽宁等3个省15家企业生产的1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3%。

    本次电热水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1998和GB4706.19-2004进行了检验,包括17项电气安全项目指标。本次抽查中有7项电气安全项目指标不合格,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知名品牌产品质量较好;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为了保护使用者在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标准要求使用者不能触及到器具的带电部件,防止发生电击的危险。   

    二是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规定电热水壶产品实际输入功率的偏差不得超过标称值的-10%~+5%。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输入功率不合格,输入功率超出下偏差。

    三是产品的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耐潮湿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9-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中规定:在对电热水壶的基座进行淋水后,施加2500V/1250V的高压持续1分钟后,产品不得击穿。

    四是产品的非正常工作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非正常工作不合格。主要是热断路器的安装位置不合理,或产品设计不合理,当这种产品在干烧、故障等非正常条件下工作时,热断路器起不到保护作用,发生发热管烧断、烧穿等现象。

    五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是电源线长度太长,超过标准规定0.75m的要求。

    六是螺钉和连接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螺钉和连接不合格。主要是载流螺钉连接端(包括电源接地端)没有防松装置。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电热水壶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