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食糖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糖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新疆等14个省、自治区105家企业生产的105种产品,合格6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3.8%。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小型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二氧化硫超标。二氧化硫是用于食糖加工的漂白剂和防腐剂。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的二氧化硫含量超标,其中有1种单晶体冰糖产品的二氧化硫含量实测值为52mg/kg,超出单晶体冰糖标准值(≤20 mg/ kg)的2.6倍。 二是色值超标。色值是食糖的重要理化指标。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色值不合格,其中有1种白砂糖色值高达342IU,超出国家标准(≤170IU)一倍多。 三是蔗糖分/总糖分不合格。蔗糖分/总糖分是衡量食糖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查中有11种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 四是菌落总数超标。本次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被判为不合格。 五是电导灰分不符合标准要求。电导灰分指标是反映食糖中的离子型非糖物的含量,非糖物含量过高会影响食糖质量。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电导灰分不合格。 六是还原糖分超标。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还原糖分超标。绵白糖的还原糖分指标过高,会导致食糖易吸潮滋生微生物而变质,不利于食糖的保存,而还原糖分过低会影响绵白糖的风味。 七是混浊度不合格。混浊度是衡量制糖过程中的澄清效果和产品质量。混浊度偏高,将会导致饮料中的颜色产生混浊,甚至产生絮凝物。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混浊度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的混浊度指标为17度,超出标准值(≤9度)将近一倍。 八是干燥失重超标。干燥失重是衡量食糖含水量的指标,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干燥失重指标不合格。 九是标签标识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12种产品的标签标识不规范,主要是没有标明产品级别和生产日期。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食糖监督抽查的力度,重点对食糖生产中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项目进行监督。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食糖产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