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海带,属于海藻类蔬菜。主要分为:干海带、盐渍海带和速食海带等几种。干海带是以鲜海带直接晒干或加盐处理后晒干的淡干、盐干海带;盐渍海带是以新鲜海带为原料,经烫煮、冷却、盐渍、脱水、切割(整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海带制品;速食海带是以鲜海带或淡干海带为原料经洗刷、切割、热烫或熟化、干燥制成的熟干品或调味熟干品。海带是人们经常食用,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多种微量元素的食品。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海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山东、辽宁、福建、浙江4个省26家生产企业的29种产品,合格2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8%。

    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1、无机砷、铅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及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规定:藻类产品无机砷限量≤1.5mg/kg,铅限量≤0.5mg/kg。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无机砷含量超标,有1种产品铅含量超标。这4种不合格产品的无机砷含量均在3.2mg/kg之上,无机砷含量最高的1种产品达≤3.8mg/kg,超出标准上限值的2倍。造成无机砷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海洋污染,另外加工环节、包装容器及生产环境的污染也会造成了海带产品无机砷、铅含量的超标。

    2、水分超标。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水分超标。造成水分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缺少检测手段,水分含量的控制凭经验和感觉,水分超标的海带产品不易保存。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肃依法处理,并限期整改,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选购,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