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
食用菌的种类主要分为“菇”、“菌”、“蕈”、“蘑”、“耳”等,具有较高的食用价值。我国食用真菌的历史悠久,随着食用菌产业不断发展,全国食用菌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65%。 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规范食用菌行业,国家质检总局对食用菌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黑龙江、辽宁、吉林、上海、福建、江苏、浙江、江西等10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产品,合格3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0%。其中抽查了36种香菇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8%;6种榛蘑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3.3%;8种蘑菇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2.5%。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企业提高了质量意识,加强了质量管理。主要体现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有所好转。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食用菌产品的加工工艺,正逐步从粗加工向精加工、深加工的方向迈进。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一是个别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抽查中发现有1种鲜蘑菇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实测值为0.07mg/kg,超出国家标准限定值≤0.05mg/kg的要求。 二是部分食品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标注准确,产品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该产品的质量等级。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食品标签未标注质量等级。食用菌的价格与质量等级密切相关,不同等级的产品其检测指标的限量值有很大差异,产品质量的差异也很大。 三是部分食品标签上标注的执行标准错误。有10种产品的标签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有8种产品的标签上所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有误,主要是执行标准与产品不符或所执行的标准已作废。 四是个别产品水分含量超标。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水分实测值为12.3克,超出食用菌强制性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每百克产品水分小于等于12克的要求。食用菌干制品如果水分含量高,在储藏过程中易霉烂变质。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一些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食用菌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