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
电热水壶具有快速、高效、使用方便等特点,是广泛应用于家庭、宾馆客房的电器之一,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电热水壶一般都装有限温器,当水烧开时能自动切断电路,在干烧等非正常使用状态时也能进行相应的保护。 为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等5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生产的25种产品,合格18种,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2.0%。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中小型企业产品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电热水壶生产企业较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本次抽查大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而中小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为69.6%。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安全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该项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选用的热断路器等元件较差,使用时可能会触及带电部件造成触电事故。 2、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安装适当的热断路器,或产品设计上的缺陷。当这些产品在干烧、故障等非正常条件下工作时,会造成外壳严重变形,发热管烧断、烧穿等现象,造成绝缘损坏或带电部件外露。 3、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不符合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规定,为了保证器具绝缘的良好性,必须要保证器具的带电部件和金属部件之间的距离。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该项不合格,主要原因为基座上插口中的带电触头与基座表面之间的距离小于5.7mm的标准要求值,当电热水壶的壶体从基座上拿开后,不能保证手与带电极有足够的距离,导致使用者在清洁、移动或意外接触基座表面时可能发生触电危险。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国家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同时加大对该类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