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铵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
氯化铵是一种含氮量约25%的高效优质氮肥,可以直接施肥或用作复混肥的原料。我国氯化铵2004年产量达到400万吨,产量及用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氯化铵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对氯化铵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陕西、四川、重庆、湖北等10个省市26家企业的27种产品,合格2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9%。 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业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4.1%,产品质量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而且出口量稳定增加,这说明我国的氯化铵产品已经有了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本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氯化钠含量及灼烧残渣超标,氯化铵含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氯化铵是由盐酸与氨反应或联合制碱生成,产品质量一般比较稳定,但如果工艺控制不好,氯化钠含量及残渣会超标,而导致氯化铵含量不足。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钠盐含量为3.0%,而标准规定为1.8%,同时,其产品的灼烧残渣含量为1.7%,是标准限量指标0.4%的四倍。施用了氯化钠含量过量的氯化铵肥料,土壤中富集氯化钠,会使其物理性能变差,严重的会对植物造成盐害,另外,灼烧残渣是工业氯化铵的重要限控指标,含量过高会影响肥料的使用效果。 2、氮含量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氮含量是农业氯化铵产品最主要的技术指标,增加氮含量是提高氯化铵产品质量的关键,而氮含量过低会造成施入土壤后产品供氮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氮的需求。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氮含量为23.7%,未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25.0%)。 针对本次抽查结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氯化铵企业进行整改;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今后的抽查过程中,加大对氮含量等关键项目的监督抽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把关,不合格品不得出厂销售,保证广大农民朋友能够购买到放心的氯化铵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