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复读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为促进我国语言复读机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规范行业的发展、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对语言复读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深圳、东莞、中山等4个城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种产品,合格1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0.0%。

    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小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差。其中抽查的大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5%,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7.1%,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20.0%。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全通道频率响应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一般语音的声音频率响应在250Hz~4000Hz,为了使语言复读机播放的声音达到良好的效果,行业标准要求语言复读机播放的声音频率响应要在这个范围内。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全通道频率响应没有达到250Hz~4000Hz,这样的产品播放出的语音,收听的效果不好,缺乏高、低音。

    2、全通道信噪比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行业标准规定,复读机产品的声音信号与噪声的比值应≥31dB,如果比值<31dB,播放的声音中会有较大噪声,影响收听效果。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的全通道信噪比没有达到标准要求。

    3、全通道谐波失真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全通道谐波失真是表示产品用麦克风录音后,用耳机收听时,声音的失真程度。为确保语言复读机播放的语音与原声尽可能一致,行业标准规定播放语音时产生的谐波失真应≤7%,如果大于7%,则说明播放时语音失真较大,影响收听的效果。本次抽查有2种产品的全通道谐波失真没有达到标准要求。

    4、复读时间允差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复读时间允差是指产品在进行普通音质复读时,最大复读时间与说明书上所标注的复读时间的差。行业标准要求,语言复读机的实际复读时间应大于本企业标准或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标称复读时间的95%。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复读时间允差没有达到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

    5、电源适配器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国家强制标准规定,语言复读机的电源适配器电源两极间至少达到6mm的距离。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电源适配器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选购。此外,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不合格企业,认真学习产品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