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发酵性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豆及豆制品营养丰富,其中所含的人体必需氨基酸与动物蛋白相似,同时还含有钙、磷、矿物质,含有维生素B1、B2和纤维素,营养价值可与肉、蛋、鱼媲美,是人体摄取植物蛋白及其它营养元素的重要来源。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制成的豆腐,再经卤制、炸卤、熏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如豆腐干、豆腐丝、豆腐皮、腐竹等非发酵性豆制品,更以其营养丰富、口感细腻、食用方便等优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是百姓经常食用的食品。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对非发酵性豆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四川、重庆、贵州等3个省市48家企业的50种产品,合格2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6.0%。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

    1、重金属指标全部合格。本次对50种豆制品涉及的总砷、铅两项金属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2、菌落总数超标。豆制品营养丰富,很容易滋生微生物,本次抽查中有12种产品的菌落总数超标,经检测最严重的达230000个/g,是标准规定限量(≤750个/g)的近307倍。有些企业工艺简单,设备陈旧简陋,环境极差,生产人员卫生意识淡薄,是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主要原因。

    3、违反国家标准添加苯甲酸。苯甲酸是一种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以抑制微生物的产生。国家标准规定在豆制品中不允许添加苯甲酸。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检出苯甲酸。

    4、标签标识不规范、标注内容不完整。本次抽查中有13种产品标签不合格,主要是添加了防腐剂山梨酸,而没有在产品上标注。国家强制性标准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明确规定了食品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名称和地址、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添加了防腐剂、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标签上明示,让消费者进行选择,明明白白消费。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对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大力宣传,扶优扶强;二是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予以曝光,要进行整改,到期严格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坚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同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从源头抓质量,加强监管力度,组织本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集中学习宣传贯彻相关产品标准,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这些企业树立起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按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进行产品生产和正确标注标签标识。并且应督促和帮助企业提高检验水平,完善和增强检测手段,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把握质量关键控制点,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尽快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