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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有望年底出台 专家:设独立反垄断机构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5月12日 07:05
杨雪婷
    酝酿12年之久的《反垄断法》最快将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出台。记者昨天从亚洲开发银行与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联合举办的关于“竞争政策、法律和机构设置”研讨会上得到消息,今年6月份,《反垄断法》将被国务院法制办提交给全国人大进行审议,如果三审顺利的话,将有望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出台。

    中国于1994年5月就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而今已经12年,但这部法律仍迟迟不能出台。虽然全国人大已将《反垄断法》列入2006年的立法计划,但是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团成员盛杰民还是担心,《反垄断法》也许会和《破产法》一样,在审议时因为分歧太大而再次“难产”。“这显然很难说是因为知识理论储备或调研尚不足方面的理由,而只是有关部门认识上的偏差。”盛杰民认为:“一说到反垄断,有部门就说‘我们需要联合,还需要什么反垄断?’——这需要法律意识的培养。”

    盛杰民提出当前特别值得重视的有两类垄断主体的行为,一是中国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比较突出的行业包括通信、自来水、铁路、公交、货运、航空、原油、天然气等多行业。“可以说即使放宽外资、民资进入这些领域,其垄断地位仍然难以撼动,这是首先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另一类是在华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在电脑操作系统、感光材料、轮胎、网络设备、照相机、软包装等行业,无不是外国企业占据着主要份额。”盛杰民预计,在今后的反垄断行为执法中,针对这两类主体的行为规则将是一个重点与难点。

    《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建议:中国应设独立反垄断机构

    昨天,《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在昨天亚洲开发银行与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联合举办的关于“竞争政策、法律和机构设置”研讨会上,提出建议认为:中国应该设立一个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机构。

    盛杰民所谓独立权威反垄断机构是指一个凌驾于各行业之上的,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反垄断主管机构,之所以要出现这样一个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反垄断主管机构,盛杰民分析说,是因为我国除了存在普通的市场上的经济性垄断行为外,还有众多由于政企不分造成的反竞争行为,“即使是一般国有企业,其也往往与行业主管机关、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一时彻底根除。因此需要借助更加独立和权威的专业反垄断机构剪断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还之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悉,2005年11月的反垄断法草案建议分设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委员会具有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理、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反垄断执法功罪的职责,但其成员是由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这样的所谓反垄断委员会能否真正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值得研究的,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类似机构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盛杰民质疑道:“例如乌克兰设有非垄断协调委员会,主席是第一副总理,副主席是反垄断委员会主席和经济部长。权力相当大,即使是其下属的反垄断委员会,也可直接向国家部门发布指令,要求废除修改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

    但这个凌驾所有行业之上的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机构“能否在近期出现的前景也不明朗。”盛杰民透露。

    “建立一个新机构能够强调政策的独立性和关乎全局的重要性”,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专家爱德华·怀特合恩也提供了来自经合组织的建议,但他认为,“如果这个新机构太过与众不同,就有被孤立和边缘化的风险。”

    而如果不能建立这样一个凌驾所有行业之上的反垄断机构,外经贸大学经济法系主任黄勇认为,在保障反垄断主管机构独立和权威的同时,则需要建立一个反垄断主管机构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商机制,来确保国家反垄断法的统一有效。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