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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留用央视收入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3月30日 11:30
申剑丽
    昨日,审计署发布的2006年一号公告中提到,针对2004年度审计曾查出的人民银行、广电总局的收支未完全纳入中央预算问题,财政部已对人民银行实行费用专户管理;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广电总局集中中央电视台收入留作自用的做法。

    一号公告发布了2004年度中央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对广电总局的收支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财政部从2005年起,已将广电总局集中的中央电视台4亿元收入纳入预算。从2006年起,将全面取消广电总局集中中央电视台收入留作自用的做法,并对中央电视台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新体制;探索经验后,将比照此做法,解决集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资金的问题。

    公告还称,针对发改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直接预留74.8亿元,实际年初落实到项目的资金未达到总量的75%这一问题,发改委在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年初下达到具体项目的比例已超过75%;对于部分国债投资计划下达迟缓等问题,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计划。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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