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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医疗费事件出结果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3月20日 13:50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市人民医院“天价医疗费”事件有了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

    深圳市卫生局日前通报了广东省、深圳市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得出的结论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深圳市人民医院院长因对事件中的多计费用、重复计费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医院党委书记因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此次事件中对重复计费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血液透析室主任、护士长,给予撤职处分;对提高标准收费、重复计费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科长、物价管理员,分别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据深圳市卫生局通报的消息,77岁的患者诸少侠2004年9月13日以“反复活动性气促半年,加重20天”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转到深圳市人民医院心内科治疗,9月17日转入重症监护病房,患者总共住院119天。

    患者住院后,医院方面组织多方专家会诊并给予了积极救治,但终因患者病情严重抢救无效,于2005年1月10日死亡。此后,患者家属就患者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问题提出疑问和投诉。

    此事发生后,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卫生厅以及深圳市监察局、市卫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调查后认为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诸少侠救治过程中存在违规计费共102199.52元。其中,药品费46698.82元、住院床位费9365.3元、治疗费24272.15元、检查费3167.35元、化验费745.26元、一次性卫生材料费17950.64元。
 
来源: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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