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2006年度最低工资调整论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员工代表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套方案进行了论证,并提出新的意见。
关外最低工资每月700元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最低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的规定,市劳动保障局结合我市情况,拟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
2005年深圳市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月,特区外为580元/月。今年经过调查和测算,已经形成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特区内最低工资调整为800元/月、4.60元/小时,比2005年度增长15.94%;特区外调整为700元/月、4.02元/小时,比2005年度增长20.69%。第二套方案:特区内最低工资调整为850元/月、4.89元/小时,比2005年度增长23.19%,特区外调整为750元/月、4.31元/小时,比2005年度增长29.31%。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刘青表示,两套方案都符合测算要求,其标准均可满足员工基本的生活需求。但方案一较多地反映了企业的意见,方案二则较多地反映了员工的意见。
方案二符合广东省建议
记者获悉,市劳动保障局采用科学方法,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价格、社会平均工资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深圳2006年度最低工资进行了测算,最后得出我市最低工资的上限、下限分别为960元/月和680元/月。
刘青告诉记者,按照方案一,特区内最低工资的增长幅度将低于其他城市,特区外增长幅度将低于惠州和东莞;按照方案二,特区内外的最低工资增长幅度高于我省其他城市,符合广东省建议和各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判断。若与上海等城市比较,方案一在全国仅次于上海,我市特区内最低工资在全国继续保持第二;按方案二,特区内最低工资可能为全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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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今年拟大幅提高最低工资,其中一类为800元/月(广州),增长16.96%;二类为700元/月(佛山、东莞、珠海、惠州),增长21.95%,其中惠州增长41.70%;三类600元/月;四类500元/月。
此前广东建议深圳市最低工资调整为850元/月。此外,上海、江苏、浙江也打算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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