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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扎紧防范“海外避税”篱笆

2018年09月21日 11:24   来源:经济日报   盘和林

  将资产转移至海外,曾是一些“高净值”人群逃避纳税的一大途径。未来,这条路难走了。

  由于近年来国际转移财产避税行为极大影响了所在国财政收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4年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其中包含一个重要协议,叫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各国政府将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2014年9月,中国在G20层面承诺实施CRS。目前,已经有100余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CRS。

  根据工作安排,从9月份开始,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将首次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务管理当局交换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并且今后每年都将定期进行信息互换。在本次全球税务信息共享之后,意味着防范海外避税的篱笆进一步扎紧。

  CRS可以说是美国“肥猫法案”(FATCA法案)的全球版,这项于2014年7月1日由美国实施的法案最初也是为了打击利用海外进行避税、偷税、漏税活动,其主要功能同样是将信息变得公开透明,方便税务机关查证。不过该法案并不完全公平,由于美国对于合作国的数据保密和安全方面有着苛刻的要求,所以很多国家也无法从美国得到完整信息。

  我国加入CRS对于富豪将资产转移到海外避税的行为是一次沉重打击,至少对于资产在已加入CRS的国家和地区的富豪来说,通过国家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互换,资产信息一览无余,无论是避税、漏税还是洗钱行为,都将在信息透明之下无所遁形。

  不久前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反避税条款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可见我国对于避税行为这次是真的要重点规范了。

  之所以将反避税摆在一个如此重要的位置,也是因为税收本身的重要性。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作为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个人所得税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今年上半年,个人缴纳所得税8127亿元,是继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及消费税后的第四大税源。此外,个人所得税有着“自动稳定器”的功能,累进制税率的征收模式能够在经济繁荣时期通过多征收所得税防止收入过分悬殊,在经济衰退工资下降时也能自动减少所得税缴纳额防止过分萧条。

  避税行为虽说不像偷税漏税那样触犯法律,但的确也产生了危害,如直接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对税法实施有不良影响,更重要的一点是破坏了社会公平,加大了贫富差距。正因为个人所得税的存在,才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贫富差距持续扩大。虽然目前并不是所有发达国家和有名的“避税天堂”都加入了CRS,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心存侥幸,仍准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避税的人,除了通过跨国信息交换予以反制外,税务部门还会有其他更严厉的反避税政策措施。(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盘和林)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