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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人人成股东 户户可分红

2018年07月19日 11:48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 乔文汇 通讯员 梁宏涛

  7月12日,新疆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一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挂牌成立。当日,该村全体村民都领到了股权证。“有了这个小本本,心里更踏实了!”村民马贵付笑着对记者说。

  2006年,小渠子一村实施城中村改造,581亩土地被征用。征地补偿款如何安排,是当时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问题。最后,村民意见统一:每户留5000元,其余补偿款集中使用,让这部分资产“滚雪球”,壮大集体经济。

  装修办公楼用于商业出租、托管二六工村村民再就业创业基地、返租8360平方米商铺经营……在村党支部带领下,小渠子一村全体村民反复讨论经营策略,决心拧成一股绳,“瞅准了就不要犹豫,满怀信心去干”。“单打独斗不易,抱团经营应该不太难。”村党支部书记杨炳荣感慨地说。2005年,小渠子一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为2万元左右,现在每年在100万元以上;集体资产则由以前的7.8万元,发展到现在的5500余万元。

  2016年4月份,小渠子一村被确定为新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按照资本运营、股份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改革思路,该村开展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配置股份等工作,村集体资产量化给每名成员,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小渠子一村家底明晰:总资产5568万元,无资源性资产,没有负债。按照改革方案,以2016年6月30日作为基准日,按非农户籍、嫁娶人员等6类进行人员界定,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07人,实现全村人口全覆盖。

  在改革中,该村不仅考虑当前实际,还着眼长远发展。该村根据人口构成情况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红,总计量化股权407股,量化股金3800余万元。配股后,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原则,可依规在家庭内部成员间转让、继承或赠予,但不得提取现金、退股,只限收益分配权,每年按占股比例进行收益分红。

  回忆起年初分红的场景,村民马贵付依然激动不已。今年2月8日,165户村民每家都派出代表,分领85.6万元红包。“大家都兴高采烈,我个人分了1860元。”马贵付高兴地说。

  目前,小渠子一村到附近灵活就业的村民越来越多,去年村民人均收入达16000元。杨炳荣说,“作为城边村,我们村已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下一步要继续拓展村民收入门路”。

  据悉,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其他11个村,也将借鉴小渠子一村的思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走好“人人成股东、户户可分红”的路子。(经济日报 记者 乔文汇 通讯员 梁宏涛)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