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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断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2018年02月02日 13:2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1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付树林介绍,2017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4228件,同比增长近2倍;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6.42万户次,同比增长153%。重点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7年1月,税务总局与34个部门共同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2016版)》,将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由21个增加到34个,联合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2017年6月,税务总局与发改委签订《信用联动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当前,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开始运用“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该系统可实时比对“黑名单”信息与金税三期、纳服信用评级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同时具备信息交互功能,可对海关、工商、法院等外部信息传输反馈,实现内、外部联合惩戒信息平台全贯通。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2017年,税务总局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监管,加强联合惩戒。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备忘录规定将全部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当事人列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税收检查等措施,同时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截至2017年底,共有1551人次欠税人被公安部门阻止出境,4万余户“黑名单”当事人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土地供应、发行债券等方面受到相关部门的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威慑力得到充分显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和宣传等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光荣、偷税骗税可耻的良好风气。谢谢。

  2018年,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