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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国企也有所谓"牺牲"?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3月28日 13:55
曹林
    在全国人民对垄断暴利大户中石化、中石油此次涨价骂声纷纷的时候,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又出来为他们鸣冤叫屈了。他说:中石化和中石油等大型企业,不惜以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换取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去年国际原油大幅上涨的时候,为了维护稳定的大局,两大集团为补贴原油和成品油之间的差价总共贴补八百多亿元,少赚了许多。他埋怨“很多时候中央大企业为了大局而做出了牺牲知道的人并不多”。(3月27日四川新闻网) 

    看到李荣融的怨言,我首先想到去年他说过的一番话。去年他在为石油电信电力的垄断辩护时称“国有企业是人民的,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今天他又称“两大集团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换取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那么我想问,中石化不惜牺牲的“自己的利益”到底是什么?如果“自己的利益”就是“为人民谋利益”,难道“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不是“人民的利益”吗,求仁得仁的本职体现,何来牺牲之说?李主任今日所言,不过是在说漏嘴间承认了垄断国企的私益追求。 

    当然了,不管李主任漏不漏嘴承不承认,垄断国企的私益都是存在的。笔者更关心的是李荣融的另一句话:很多时候中央大企业为了大局而做出了牺牲知道的人并不多——姑且假定李荣融所陈乃实情,那么,公众对垄断国企做出的“牺牲”何以知道的并不多?是偶然的疏忽,公众带着“仇垄断”的有色眼镜看国企?还是一种制度性的疏忽,制度安排使公众根本无心关注央企的“牺牲”? 

    我觉得是后者,这是一种制度性的疏忽。既有的监管制度缺乏对垄断性国企的利润流向约束,都说垄断国企是“为人民谋利益”,但“为人民谋利益”缺乏一种制度化、可度量、可监督的表达形式,“回馈社会”缺乏制度保障——如此制度缺失下,“垄断国企”在人们眼中只有“垄断”而无“国企”色彩,人们完全沉浸于被中石化中石油之类垄断巨头掠夺的“受迫害意识”中,根本不会去看这些“垄断国企”会牺牲什么利益。 

    也就是说,当下的制度设计非常方便垄断国企对公共利益进行侵占,垄断身份使他们获得一种对民众利益的合法伤害权,这些是确定的。至于这些企业会不会回报公众或补贴社会,这缺乏制度上的确定性,公众无从把握,只能靠企业的道德自觉或其上级国资委的干预意志,心情好时可能会“回报”,心情不好时可能会加倍“侵占”。既然垄断是确定的,而回报全民又缺乏制度保障,老百姓只可能把中石化中石油等垄断国企往“最坏处”想,根本不会指望和关注垄断者会牺牲什么,而是时时处于对垄断行业涨价的心理防备中。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举个例子,如果我们面对一个力大无比手持利刃的巨人,又缺乏对这个巨人的外在有效约束,我们会关注这个人自觉做什么“好事”吗?我们只会整天在精神上对其处于防备中,防备他对自己利益的侵占——巨人有这个能力,有利益驱动,更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挡得住它。 

    据报道,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最近正在为自己的形象,展开一场面向所有中国人的公关战,中石油在央视做广告,国家电网出台社会责任报告等等。笔者认为,垄断的身份不从制度上得到约束,再美的形象塑造,也改变不了公众对其的评价。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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