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荆州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河南省原交通厅长、党组书记石发亮涉嫌受贿一案,今天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从一九九四年至二00二年,被告人石发亮在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黄玉荣(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胡光周、李书转等十二人的贿赂人民币及物品折价共计一千五百余万元、美元四十八万元、港币三十五万元(以上共折合人民币一千九百余万元)。
案发后,其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公诉机关称,被告人石发亮在有关组织审查期间,能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南省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以及荆州市人大、纪检部门派员旁听庭审。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