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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应该给私募并购基金以合法地位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4月17日 07:43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应积极考虑为合规并购提供正常融资渠道,使金融真正成为中资企业战略并购和参与国际并购的助动力,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合格投资人制度;允许发行国际上所有成熟的金融工具;给私募并购基金以合法地位等。

    在出席“2006年中国并购年会”时,吴晓灵表示,企业并购在国内尚不具备良好的制度环境:产权界定不到位和非公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资本市场发育不够,缺乏除了上市交易之外的合法交易渠道,不能形成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等都是中国并购市场运行不规范的原因。

    吴晓灵进一步指出,融资渠道缺乏也是严重制约并购市场发展的问题。她建议给并购市场主体以更多的自主权,为合规并购提供正常的融资渠道。吴晓灵同时表示,由于并购行业特有的高风险性,银行的信贷资金不适合介入。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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