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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外能源资源利用 中国将从周边国家引电力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6月21日 07:12
安 蓓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说,中国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电力合作,以加强对国外能源资源的利用。目前,在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的电源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济师刘肇绍在此间召开的“2006年中国国际能源战略发展与投资峰会”上说,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的电力合作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谈判中。相关的具体协议已经签署。

    刘肇绍说,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周边国家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具有较好的电力开发潜力。国家应积极支持相关电力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开发大型电源项目。

    据国家电网公司一位姓刘的人士介绍,目前,在蒙古已初步选好3个厂址,预计规模分别为360万千瓦火电装机。初步规划第一座电厂将于“十一五”末期建成投产。

    这位人士介绍说,电厂建成投产后,所发电力将主要输送回国,初步确定供应京、津、唐等地区,少部分将供应蒙古国内。

    他表示,电厂建设预计将由国内发电企业负责,国家电网公司将具体承建输电线路的建设工作。

    据了解,目前,项目正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最终确立还有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后批准。

    这位人士介绍说,俄罗斯的电厂建设将主要采用俄方建设投资,向中国输电的形式。哈萨克斯坦的进展慢一些,预计将采用与蒙古类似的合作模式。

    据介绍,中国此前也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有过电力合作方面的接触。
 
来源: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