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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和大利拉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5年09月01日 15:56

    《士师记》第13章第1节—第16章第31节

大利拉与被制伏的参孙.同一影片剧照,该片获得三项奥斯卡奖(最佳艺术指导、最佳化妆、最佳服装奖)

《参孙和大利拉》,第2幕第3场,卡米尔·圣-基的歌剧,首演于1977年。大利拉唱道:“当我拥有你的爱,就让爱保持它的权利。”李比希绘画作品精选集锦,1900年彩色平版印刷。


    以色列建国前的最后一位士师是来自但族(Dan)的参孙。这位民族英雄拥有与生俱来的可与希腊半人半神的赫拉克勒斯相抗衡的神力,《士师记》的结尾处将他完全描绘成一位神话人物。围绕着他的出生就发生了一系列神奇的事件。耶和华的使者向他的母亲显现,预言她将怀孕生一个儿子,他将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之手。参孙的一生完全遵照预言的轨道。他与非利士人战斗,奇迹般获胜,而临死时他又取得最为伟大的胜利。然而拯救以色列人的事业尚未结束。

    与非利士人的斗争决定了参孙的一生。他的充满英雄壮举的故事反映出以色列人与这个前航海民族的恩恩怨怨。据推测,非利士人最早起源于克里特岛。他们早在希伯来人之前就占据了巴勒斯坦,并以他们的名字为这地命名非利士—巴勒斯坦。以色列人同他们打仗,起初处于劣势,因为这时迦南地上非利士人已处在铁器时代的领先地位。他们掌握了海地特人的金属加工技术,并把它带入巴勒斯坦。他们依靠强大的兵器一开始总能将以色列人打退。然而希伯来人渐渐地也学会了使用这种新的金属,并用它锻造出铁锄,大大减轻了耕种负担。

    参孙是第一个真正让非利士人畏惧的以色列首领。《士师记》记载,他拥有神力。在他诞生前,他母亲就向耶和华的使者立誓要像皈依上帝的拿细耳人(Nasira..er)那样养育这个孩子。他一生不得饮酒,不可吃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剃头。只要他遵守这些戒律,耶和华的祝福就会永远伴随他。

    参孙如拿细耳人般长成一个魁伟的青年男子,而且偏偏爱上了一名来自亭拿(Tinma)的非利士女子。参孙的父亲玛挪亚(Manoach)得知儿子的选择一点都不喜悦,因为当时以色列正受制于非利士人。但参孙执意要这样做,并上路前往亭拿向女子求婚。路上一只雄狮向他吼叫,参孙徒手就撕裂了这只危险猛兽,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第二次去亭拿的路上,参孙看见路边横着上次那只死狮的尸体,体内有一群蜜蜂。参孙于是从尸体里取了些蜂蜜,边走边吃。这段故事可能取自一则古老的太阳神神话。“参孙”在希伯来语中是“阳光之人”的意思,而狮子是太阳在蜜月七月时的星座。

    不久,参孙请了30名新娘的当地人庆祝他与非利士女子的婚礼。这些人与参孙打赌。他要出一个谜语,如果他们在七日内能猜出谜底,他就给他们30件内衣和30套外衣。如果他们猜不出,就得给他30件内衣和30套外衣。非利士人答应了,于是参孙就问他们:“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他们想不出谜底,就去找参孙的新婚妻子。他们威胁说,如果她不说服自己的丈夫把谜底告诉她,他们就放火烧掉她和她的娘家。于是她整天哭哭啼啼地缠着参孙。最后一天她逼着他,参孙才将谜底告诉她。第七天,太阳刚要下山,那30名非利士人来到参孙家,向他提了个反问句作为答案:“有什么比蜜还甜,有什么比狮子还强的呢?”

    于是,参孙杀了别的非利士人,夺了他们的衣服给那些猜出谜语的非利士人,然后怒气冲冲地回到家乡。过了些日子他顺路看望岳父,得知他已将女儿许配给另一个男子,老头甚至振振有词地说道:“我以为你不再喜欢她了。”参孙听后冲出屋外,捉了300只狐狸,把狐狸的尾巴一对一对捆上,又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参孙点着火把,把狐狸赶进非利士人的庄稼地。非利士人得知参孙的所作所为,愤怒地点着了他岳父的房子,把里面所有人都烧死了。参孙为他们报仇,杀死了许多敌人。

    非利士人要求处于他们统治下的犹大族交出参孙。参孙任由他们捆绑,毫不反抗。当非利士人欢呼雀跃地过来时,参孙挣断身上的绳子,如同扯断细线一般,他拾起一块还在滴血的驴腮骨当武器,杀死了1000人。

    参孙最爱一个来自梭烈谷(Sorek)的女子大利拉( Da-lilah)。非利士人应允她,如果她能探到参孙如此力大的原因,就给她很多银子。于是大利拉一而再、再而三地烦扰参孙,要他告诉她自己力气大的原因。参孙三次都以谎言应对。然而她日复一日地催逼他,“使得他心里烦闷得要死”。于是他说了实话:“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29〕

    大利拉立刻打发人到非利士人那里,让他们带上许诺的报酬。

    参孙枕着她的膝头睡着了,机会到了,她使眼色让仆人剃除了他的头发。这下非利士人制伏了这名大力士,将他锁住,剜了他的眼睛,把他投入昏暗的监牢。

    但是他的头发又渐渐长起来了。非利士人大摆筵席,庆祝他们的胜利。非利士的首领都聚齐了,在王宫的大厅里纵酒狂欢。屋顶上还有3000人一起庆祝。他们提出把参孙从监牢里带出来,让重新赐予他力量。耶和华听见他的祷告。参孙抱住那两根巨柱,用力摇晃,直到柱子倒掉,整座宫殿也在一片轰隆声中颓然倒塌。所有人,包括参孙都被废墟压死了。就这样,大力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带走了上千个敌人的性命,他临死时所杀的人比他活着时杀的还要多。

    参孙和大利拉

    传说

    起源
:《士师记》第13章至第16章记述的参孙的故事显示

    他们戏耍。一名童子牵着参孙的手出来。参孙来到宾客面前,作各种各样的滑稽动作使他们开心。过了一会儿,他要求那位男子让他站在两根支撑屋顶的立柱中间。参孙在心中默默向耶和华祷告,出某种统一形式,这可能与《申命记》式历史作品内部严格的原始材料有关。这个故事融合了具有民族特点的奇闻轶事。参孙的形象及其行为同《士师记》中其他人物都极为不同。参孙不是军队统帅,他就好像一名古老的游击队员,永远孤军奋战,且杀戮无数。他的行为并不因任何崇高的理想而驱动,偶然因素占了很大成分。他并不主动出击,往往只是针对敌人作出回应,因而他的形象既非崇高的道德典范,而且并不能无往不胜。由此体现出典型的《申命记》式说教模式,他要告诉世人,强健的体魄并非获胜的惟一条件。缺乏智慧和向善的心仍旧可能面临失败。参孙在同非利士人的斗争中就是如此。非利士人直到《士师记》结束时,也就是参孙在世时,方才强大起来。他们寻求扩张,起先打击了但族,将他们赶到其他的居住地。非利士人当时分为五个支派或称之为“侯国”,其首都分别是亚实突(Ashod)、迦萨(Gaza)、亚实基伦(Askalon)、迦特(Gat)和以革伦(Ekron)。非利士人同样是大陆移居民族,他们虽非闪米特人,却接受了迦南人的预言和古闪米特人的神,尤其是主神巴力、阿施塔特(Astarte)和半人半鱼神大衮(Dagon)。阿施塔特是主丰饶和爱的女神。巴力代表“至高无上的巴力神”。后来,希伯来人有意将这个名字变成“巴力—塞卜”(Baal-Sebub),意思是“飞翔的巴力”。新约又把这个名字改成“别西卜”

    (Beelzebub),意指魔王或撒旦。19世纪初期歌德在《浮士德》中也借鉴了这个术语,称摩菲斯特是“飞来飞去的神”。20世纪时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s)继承这个传统,将自己的畅销小说取名为《飞行先生》(Herr der Fliegen)。以色列人经常称那些享有“奴隶贩子”恶名的非利士人是一些堕落的未行割礼的人。

    推荐

    阅读:

    《圣经》,标准译本,附《新耶路撒冷圣经》评论。《士师记》第13章第 1节—第16章第31节,布莱斯高的弗莱堡,2000年。

    《圣经——根据马丁·路德译本》,《士师记》第13章第1节—第16章第 31节,德意志圣经协会出版人,斯图加特,1999年。

    《宗教的历史与现在》,第6卷,库尔特·加林出版,蒂宾根,1986年。

    聆听:

    卡米尔·圣—桑:《参孙和大利拉》,歌剧,首演:魏玛,1877年。

    山多尔·索科洛伊(Sandor Szokolay):《参孙》,歌剧,首演:布达佩斯,1973年。

    欣赏:

    《参孙和大利拉》,导演:塞西尔·德米尔斯,主演海迪·拉马尔,维克多·马图尔,安吉拉·兰斯伯里(Angela Lan-sbury),美国,1949年。

    一语中的

    参孙形象具有多重含义,首先他代表反抗非利士人的斗争精神,其次他是希伯来族联合成统一的以色列国的关键主题。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