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出台时间:4月17日

2011年01月04日 11:05   来源:贵阳日报   

  政策:4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点评:仅过三天,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了新“国十条”。国务院下发此通知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暂停第三套房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大对炒房的打击力度。号称十年来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袭向市场。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