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规范工作 与时俱进提升食品包装监管

2009年11月12日 14:19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自2007年1月1日我国正式对进出口食品包装及包装材料(以下简称食品包装)进行检验监管以来,云南局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按照“扶优、促中、限劣”的工作要求,对云南省内的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行了统一的整顿和监管,对进出口食品包装进行检验,对出口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行备案,确保了云南省出口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食品包装市场的规范有序,促使诸多正规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特别是贯彻实施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中,面对云南省进出口食品包装企业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较为落后的现状,云南局积极探索新思路,认真总结好经验,开门纳谏,取长补短,结合云南省实际,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制定并发布了《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和《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包装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两份规范性文件,为云南局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食品包装检验监管的相关规定提供了针对性强、实用性广的规范文本,有力地加强了规范监管工作力度。下一步,该局还将以新规定的出台为契机,紧密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努力开创进出口食品包装检验监管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裴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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