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感谢王总的实战分享!数据要素的价值转化,需要企业与制度的双向奔赴!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线上线下所有关注数字时代知识产权的朋友们:经过半天的思想碰撞与智慧交融,“数字中国与产权”分论坛即将圆满落幕。在此,我谨代表主办方向所有与会嘉宾、线上线下观众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今天,我们聆听了来自政策制定者、司法实践者、学界权威和产业先锋的真知灼见,每一份分享都在为数字中国的知识产权大厦添砖加瓦,每一场对话都在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注入动能!
  此刻,论坛虽近尾声,但探索永不止步。愿我们以今日之共识为起点,携手共筑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新生态,让创新之火燎原,让智慧之光照亮未来!我宣布,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中国与知识产权”分论坛圆满结束!再次感谢大家,我们明年再会!
  <结束>  

王忆湘:
  案件的背景是上海某一家公司也是作为一个数据集分发的一个企业,他拿到了数据堂的数据集之后,然后在他自己的平台,然后向他的注册用户进行提供分发传播,然后我们在案件提起之前很长时间,我们就已经注意到侵权行为了,但当时确实是也是没有一个很好的侵权基础,我们无从发力。是在2021年9月份,也就是数据安全法发布之后,它的第7条里面提到,政府国家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我们想就拿这个案件在以此为基础去探索一下公司的数据及的利益究竟如何能保护?怎么去保护?
  这个案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我们数据行业,AI行业的广泛关注。历时三年多,最终经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两审终审,最终认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是可以作为登记人持有,所登记对象,也就是我们数据集的一个合法,一个初步证明的证据。
  这个案件除了确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的一个证明效力以外,他也为我们在没有将数据财产化,将数据明确定义为数据知识产权之前的数据财产性利益的保护路径,如果数据它能够单独构成我们的汇编作品、专利或者其他性的一个归类于知识产权客体的保护范围之内,我们可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相关法律予以保护。  

王忆湘:
  数据离不开合规能力,数据堂也建立一套完整的一个通过系统控制、制度管理以及外部合作的全系列数据安全合规能力,刚才很多专家以及我们梁司长都介绍数据知识产权的一个现状,我在这里简单谈一下我个人的一个看法,我认为数据知识产权是具备一个把它财产化的一个可能性的。法律上的财产具有三大特性,分别是价值性、排他性和可转让性。
  作为数据而言,或者类似我们知识产权而言,它的可转让性和可转让性和价值性是毋庸置疑的,大家都可以认识到,它的难点是在排他性,不同于我们的物权,它具有一个物质性的天然的排他性。知识产权数据它是信息的一种特定化,他们都是来自于信息,而知识产权是通过法律赋予具有创造性或者具有独创性的一种信息,给予他法律上的排他性。
  在我们国家级的全国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中也强调了,我们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的作用是什么?它是证明我们数据流通、数据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初始证明文件。基于这个证明文件,它解决了我们数据堂一个非常非常头疼的问题,数据堂是专门做数据集生意的一家企业,他不像于连信以及其他传统的服务商。以数据作为一个支撑,向客终端客户,向我们用户提供技术性的应用,但我们数据堂只做数据生意的。
  在往常的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堂出于交易目的需要提供大量的沟通成本以及证明成本去向我们的客户证明数据的归属问题以及数据的合规问题,这样导致我们的交易成本非常高,我们曾经在2017年的时候也尝试过去通过像软著方法去进行登记,但当时都是行不通的。后来我们也是在2023年的时候,北京知识产权局推出了《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办法》,我们也是第一批做一个登记企业,取得了数据资产登记。右边的一个折线图可以看出来,我们2022年和2023年之间的一个增长比例,大概是在7%,增长了400万,但进行了数据知识人登记之后,在2023年到2024年基本翻了一番,增长了76%,说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是极大地促进了数据流通,降低了数据流通的交易成本,数据堂是数据知识产权的一个数据集合利益的保护。   

王忆湘:
王忆湘.jpg  数据堂是一家专业从事人工智能领域的数据服务企业,目前数据堂已经在全球有7家全资子公司,其中南京、合肥、保定是有产品数据标注基地,数据堂主要提供是以授权数据,以授权许可的方式提供数据及流通的版权数据及销售服务,以及根据我们客户提供的要求的需求提供数据采集、加工、质检等定制化的数据处理服务,除此之外,附属于我们数据集产品提供的联邦数据服务,这也是根据我们国家数据局20条提出的数据可用不可见,以及数据不出域的模式来解决我们数据出域,数据出境的合规问题数据服务解决方案。
  这个是我们一个数据业务定位就是打造数据工厂,积累数据资源,服务人工智能的应用,这一页是数据堂自研延伸数据生产一个平台,它具备数据采集,自动标注、智能质检等多项功能,他这套功能目前已经具备了58套自动化的一个算法,可以大大提高数据标注的一个能力,而目前数据堂经过15年的积累,已经在八大领域一共积累了4PB的版权数据集,是全球最大的人工智能版权数据库之一。涵盖语音识别、自动驾驶、人脸识别、智能安防、智能家居等多个领域。针对8大领域的数据集,数据堂目前已经取得了36个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作为北京第一批的数据知识产登记证,也是我们全国第一个涉及知识产权登记证的一个案件。 
     

主持人:

  感谢张总的分享。心理学暗数据是全球科技竞争的心智要素,连信科技对暗数据应用的知识产权保护颇具意义,感谢张总的分享。
  今天论坛活动的最后一位演讲嘉宾是来自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据安全顾问官王忆湘先生。王总的演讲主题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堂实践》,掌声有请!  

张无忌:

  我们的工作上已经完成了针对于医疗和针对于社会治理司法场景,数据知识产权的相关登记工作。
  我这里就以我们医疗健康病症筛查的数据知识产权做一个简单的汇报。在这个场景中,我们所针对的多元异构的数据样本,是这具有一定精神病,相关的心理异常相关的患者的数据样本,包含了门诊病例,在生活和在门诊过程中,他的视频、音频、文本的记录、卷宗记录,以及他的相关谈话和生理信号采集的记录。
  通过合规的方式,我们做这样的数据的采集以后,我们把它形成了一个数据知识产权的一个登记,同时我们依于数据知识产权,数据本身,我们所研发的一个无感的心理异常,心理病症倾向的一个分析的产品,也上架到了我们的浙江省的一个大数据的交易中心,作为一项数据产品,我们对外进行相关的商业应用。
  除此之外,在整个数据知识产权应用领域里面,我们还做了相关的一个动作,这也是对我们企业有非常好的价值:
  第一个,数据资势资产的入表,在2024年6月份的时候,我们经过第三方做了一个针对于我们大模型的单项数据资产的评估,当时单项数据资产达到了3.65个亿,在当时是全国最高的单项数据资产评估价值。
  第二个,针对于我们这一次的案例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我们也获得了银行给我们5000万元的征信的融资,对企业发展也很有帮助。
  第三个,我们针对的这些产品,我们也上交到了我们大数据的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当然这样的案例也能更好的帮我们企业做品牌的推广,但是对我们来说,最核心的还有一个价值,就是通过这样的操作,我们把我们企业对于大数据,特别是我们这一类,偏伦理性的,偏隐私性的这些数据,做了合规合法的保护,让企业得以更好的方式,我们去做商业化的应用,这个是对于企业更大的一个相关的帮助。  

张无忌:
  暗数据被证明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资产,它可以保存不能以任何其他格式获得的相关的信息。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心理学这类的暗数据,它越来越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一种心智的数据要素,因为针对于人的内在心理的研究,所赋能到的事件上的基础能力,能够很好的对现在的各种场景产业去做升级,这里的市场空间我们测算能达到万亿的规模,是下一阶段我们的一个应用场景。
  举个例子,连信帮浙江司法矫正场景,降低了57%的再犯罪率,核心是通过我们对于这些数据的加工分析,我们通过AI帮他去判断,哪个体可能会有相关的再犯罪的风险,应该更好去做前期行为的矫正,我们的风险的预防,从而降低了整个犯罪率,再包括我们现在在18个省市,我们所应用的我们针对于校园心理安防。我们通过摄像头,对于这些孩子,走廊,教室,包括食堂,校门口等公开场所的视频监控的分析,我们持续判断孩子的心理健康的情况,来减少遏制极端的行为风险发生。这个是我们数据处理的一个相关的能力。这套能力也是我们最核心的叫“洞见人和大模型的应用”,大模型我们是去年4月份通过国家备案,也是全国第一个心理应用的大模型。
  因为有这样的能力以后,我们核心可以在各个行业领域去做相关的应用,包括了在国家安全,社会治理,包括了个体发展,心身健康和产业互联等等领域里面,这上面的每一个圈都是我们的一个数据产品,我们的数据资产的相关的应用,我们把它落成了一个相关的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   

张无忌:
张无忌.jpg  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暗数据,暗数据本质上来说是一系列我们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能够收集,合规的去购买或者存储的,在我们各种信息化系统中已经存在的非结构化跟半结构化的数据,这些数据常常是被忽视它本身的一个应用价值的,特别是在大模型诞生之前,我们大量的会说,最近在做数字化的改革,信息化的升级,有大量的业务部门的数据沉淀在信息系统中不知道怎么去应用,这些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暗数据。
  这些暗数据有特征:第一类是传统的数据基本上是以文本这样的形式存在于系统的文档中,邮件、日志当中,这些数据其实很多时候的利用效率是非常低下的,要去把它的价值发挥出来非常难。第二类是非传统的数据,包括没有被标记标注的音频也好,视频也好,相关的数据,静态的图像,声音等等,数据没法通过传统的分析技术进行分析。第三类是更加深度的数据的数据,存在于深层网络中,搜索引擎无法数据的信息,大部分是私有的数据,前面嘉宾提到的,我们公司其实就在做垂直数据的应用。 
     

主持人:
  好的,感谢魏总的分享,谢谢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是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保护知识产就是保护创新,再次感谢魏总的分享。
  接下来有请AI领军企业浙江连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裁张无忌先生,张总的演讲题目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在心理学暗数据应用领域的案例分享》,掌声欢迎!  

魏和文:
  接下来向大家报告一下星网锐捷如何运用知识产权来助力企业的自主创新的发展,面对激烈的国际国内的竞争和远近的知识产权的挑战,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体现在资本、管理和人才等方面,更来自于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
  星网锐捷采取了高额的研发投入,形成强大的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推动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知识产权的体系,星网锐捷的知识产权工作由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自主知识产权与企业的研发、生产、市场、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稳步提升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不断扩大企业的影响力。
  星网锐捷公司在围绕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体系战略,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管理举措,制定了教育严格周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创新激励机制、系统的知识产权规划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申请和运维流程。
  星网锐捷公司通过高价值的专利布局、海外专利的申请、标准积累等工作的开展,从而形成了知识产权工作了创新、保护、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的推动了创新型组织的建设。
  在高价值的专利布局方面,主要围绕公司的核心产品路由交换、无线云、桌面、光通讯、音视频等核心的产品和技术。与各领域的业务专家紧密配合,识别产品的核心价值点。从产品架构到具体部件,从软件算法到工艺流程、到数据,进行了全方位的密集的专利布局,构筑了较为严密的专利保护体系,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保障支撑。
  在海外专利及商标申请方面,主要围绕星网锐捷的出海战略,公司在境外设立了16家的境外子公司在网络通讯、智慧社区、智能终端和支付等业务板块加快,国际化的布局,2024年公司在海外的销售额达到34亿,占营收的20%以上。
  公司自2022年启动海外知识产权的布局以来,在产品的出海主要的国家和地区地区每年以倍速的加快海外专利及商标的申请,提升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风险的防控能力。
  未来五年,我们的海外申请专利数将超过千件,在标准制定方面,我们深入参与了国内、国际和行业的重要标准组织,积极推动标准化的工作,累计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有44项,其中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25项,地方标准7项。
  截止到2024年12月底,公司共申请专利5051件,其中发明专利是4106件,海外专利92件,占总申请量超过80%,获得授权的专利是3097件,其中发明专利2288件,获得软件著作权是915件,同时拥有国内的商标1036件,海外商标222件,星网锐捷的发明专利拥有量在行业内排名居前。
  此外,星网锐捷旗下有3家子公司已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的示范的企业,有5家子公司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贯标认证,还获得了8项中国专利优秀奖。
  未来以来,面向数字经济新时代,我们也制定了面向未来的战略和举措,2025年,星网锐捷实施了“一体三翼”的发展战略:一体是一个整体战略,坚定的朝着世界一流的ICT基础设施和AI应用提供商的迈进,三翼就是三个战略方向,全景化的AI、前瞻式的信创和全球化的布局,公司将持续以数据中心、网络和光通信为代表的ICT基础设施领域、与元宇宙、智联网、智慧空间、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全场景AI应用方案发力。  

魏和文:
魏和文.jpg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星网锐捷成立于2000年是数字福建的开局之年,我们抓住了数字福建和数字中国的建设机遇,快速成长起来,2010年,星网锐捷在深交所上市,2022年,旗下的子公司锐捷网络也在深交所上市,作为国家首批的创新型企业,星网锐捷坚持创新驱动。围绕数据中心、自创中心、光通讯为代表的网络通讯基础设施,以及信创产业、元宇宙、智联网、智慧空间、智能制造为代表的AI应用方案。为政府、运营商、互联网金融、医疗、文理、教育、制造业等各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赋能,业务范围覆盖全球的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推动全球的数字化经济的发展。
  星网锐捷现有的员工,研发人员有6000名左右,占企业总人数的50%。近五年来研发投入占到总营收的13%以上,2023年我们投入了27.85亿的研发,占总营收的17.51%。2024年我们积极导入了AI技术和工具应用到研发的工作中,较大的提升了研发的效率。同时也较大的降低了研发的成本,全年投入26.68亿的研发经费,占总营收的15.92%。实现了研发投入、效益提升、再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目前星网锐捷拥有国家级的平台7个,省级的平台18个。
     

主持人:
  感谢敖总的分享,谢谢您,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的耦合将进一步的加深,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开放发展的动能作用将会进一步的凸显,再次感谢敖总的分享。
  接下来的演讲嘉宾是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网络通讯研究院院长魏和文先生,魏总的演讲题目是《以知识产权驱动创新 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掌声欢迎!  

敖立:
  我们今天再来看数字中国峰会里面核心议题是数据要素,人工智能技术。三大要素里面数据是很核心要素。从目前专业领域来判断未来制约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发展的天花板就是数据。目前大量的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和产品都是公域数据,都是能够从互联网或者是公开场合拿到的数据,这些数据让我们人工智能技术飞跃发展,到硬件时需要私域数据去做通用大模型或者是面向各个行业、面向各个场景的垂直大模型。这个时候高质量数据集,特别是面向不同场景、不同行业的高质量数据集的需求会越来越明显。
  所以现在来看我们国家数据总量很大,但是有效供给不足,可以看到我们数据作为一个核心的要素,在数据的流通和数据的市场化配置方面存在很多明显短板。可以看到各地成立了很多的数交所,但是大量数据交易是通过场外进行的,超过90%的数据交易都是场外的交易。目前在场内各个数交所上架的数据产品目前都不到20%产品能够实现市场化交易。这是目前来看到的总体问题。
  我们还可以看到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他发挥了作用和价值是越来越明显的,目前来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存在硬币的两面,辩证来看,他给我们很多产业带来了发展的契机,但是这也会引发人工智能相关关联的技术、产品以及生成的很多内容,也会引发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
  我们看到麦肯锡的报告里面提出来,企业目前认为要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的风险里面,除了排第一的模型幻觉,带来了内容的不准确,以及网络安全问题之外,知识产权是排在第三位的。说知识产权的问题对于未来影响人工智能的技术,产业的发展,他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而且我们看到关于知识产权的权属的界定以及利益平衡机制的问题,他会影响我们整个大模型技术路线的合规成本,我们产业主体的创新激励等等方面的一些延伸的新问题。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在人工智能领域里面,申请的相关专利类型是越来越多的,我们看了一下大概分了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本身涉及AI的算法和模型的专利,这是他的核心技术。第二个方面,是我们涉及到基于AI的算法和模型的功能在应用方面的专利,比如说我们的自然语言的处理,计算机视觉等等。第三个方面,涉及到通过AI辅助做出的一些发明相关的专利申请。这里面包括我们通过AI来识别药物蛋白质的结构分析等等来合成我们新型的药物。第四个方面,AI生成内容相关方面的专利申请。这里面会引发我们在知识产权界相关的问题。  

敖立:
  我们看到数字技术这几年发展非常快,特别是像人工智能技术,我们自己把人工智能的技术定义成什么?从专业的理念来看是一个通用目的性的技术,这样一个技术有一个普遍性,可以看到人工智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经过两落三起,现在通过以数据为核心要素,通过模型,通过深度的学习等等,让我们整个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取得了一个巨大的跃升。特别是我们大模型的技术,从2023年开始,可以看出来发展是日新月异的,从今年春节时DeepSeek技术出来,改变了市场上对于传统的大模型技术的认知,我们传统大模型技术是符合伸缩定义,他是靠大量数据、大量算力,通过大力出奇迹的办法,来实现人工智能目前的产品水平。
  DeepSeek技术,通过一些技术创新,大模型可以通过相对较低成本的算力需求能够达到目前我们人工智能的产品现有的性能,而且他产生了开源架构让我们整个DeepSeek在各行各业进行部署,而且是一个很低成本的部署。未来来讲,可以实现人工智能的普惠化,通过低成本的部署,能够推动整个人工智能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可以看到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目前是呈一个“微笑曲线”我们把制造业三个重要环节,从最左侧产品的研发到中间生产制造,右侧用户的销售服务等等来看,目前人工智能技术是在我们两端应用相对更加成熟。比如说我们很多的一些企业在我们的一些产品研发方面,比如说飞机的机翼设计、医药开发和芯片设计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做了很多应用,右侧用户服务方面我们有很多头部的企业,其实在很多方面有了这样一个虚拟环境,在生产制造领域来看,有很多典型案例,相对来言呈现出一个“微笑曲线”大概是这样一个总体的格局。   

敖立:
  全球目前已经进入到了数字经济的时代,100多年的工业经济发展,到了今天。看到我们国家在过去20多年时间里面,数据经济的总量是在稳步的增长,2023年的数据,这个是中国信通院测算的数据,我们大概是在53.9万亿,占GDP的总额是在42.8%左右,而且我们可以看到数字经济的增速目前依然高于我们整个GDP名义的增长,我们在2023年的时候在7.4%左右,大概高了2.8个百分点,未来数字经济的增长会在一个稳健增长的区间里面,我们还可以看到我们的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产业数字化也包括了一二三产业。
  构建了整个数字经济核心的是产业数字化,大概占比是在80%左右,而且能看到我们在2018年之前的时候,我们在产业数字化部分,第三产业的数字化占比最高。大概占比是超过了75%左右,工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目前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我们的工业、我们的制造业是我们国家发展的压舱石的作用,对于工业特别是制造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从各级政府到龙头企业,包括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他们的数字化转型,大家都是非常关注的,可以看到在过去几年内,从2019年开始工业数字化是在逐步扩大的,可以看出来大家都在共同推动我们的工业和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里面的基础性的东西是我们的数字产业化,也就是数字技术本身,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全要素生产力主要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在过去20年的时间里面,可以看到传统的生产要素,无论是资本还是我们的劳动力,目前对于整个生产力的贡献度是在逐渐降低的。  

敖立:
敖立.jpg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受邀参加数字中国峰会的知识产权的分论坛,今天给大家包裹的主体是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实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知识产权,一个是数字经济。
  从四个方面给大家做报告:第一个,对于现状的梳理和总结,我们要看到现在的洞察。第二个,对于当前数字要素的价值化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第三个,破局的总体性思路。第四个,对未来做趋势判断。
    

主持人:
  好的,感谢杨总的分享,谢谢。技术赋能、政企协同、多元共治,淘天集团基于实践对如何构建更为高效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新生态给出了答案。再一次感谢杨总的分享。
  下一位演讲嘉宾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敖立,敖总的演讲主题是《知识产权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掌声欢迎!  

杨龙武:
淘天.jpg
  首先,介绍一下阿里巴巴集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些沉淀和经验,公司从诞生以来就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身体力行,持续保护品牌和消费者免受假货侵害。早在2002年在淘宝网创立之前,阿里巴巴就组建了专业的团队,处理海内外知识产权投诉,在2008年第一代的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的Protest上线了,2011年阿里巴巴线下的行动也开启了,到了2014年的时候,阿里巴巴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大会,同年阿里巴巴美国知识产权团队建立了。2017年阿里巴巴搭建的联盟成立,这是首家由电商平台设立的旨在联合各方打假力量的联盟。2018年阿里巴巴原创平台上线,运用算法技术为原创商品保驾护航,在2023年淘天集团成立,通过淘天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权利人提供了一站式的维权解决方案。 
  然后,我们与政府部分密切合作提高平台治理能力,在与各部门的长期合作中,我们积极响应执法行动履行平台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精准分析和处置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能力。2011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阿里巴巴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网络专利侵权处理联动机制,开通网络纠纷处理绿色通道,完善和升级网络维权体系。2015年起,对于超出平台辨识能力的疑难情况,我们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合作,由专门部门处具专业意见,提高了专利侵权的判断准确性和科学性。2020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升级知识产权合作机制。2023年,淘天集团在浙江知识产权诉调中心支持下,成功上线“知识产权纠纷调节机制”,我们积极与各级执法部门合作,从源头上治理假冒问题。
  最后,我们致力于建设平台体系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经过20余年的发展,从线上线下,从简单维权到数字化与国际化机制的发展,我们形成了一套集规则流程、产品能力、多元合作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阿里巴巴集团框架下形成了一个“淘天模式”。在权利人侧,淘天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为权利人提供一站式、快速响应以及多样化的维权支持,我们设置了诚信机制,提升优质权利人的维权体验,针对中小企业,我们推出专项计划,通过在线表单,维权邮箱等多种形式,为其提供便利的投诉渠道。
    

主持人:

  感谢黄局长的分享,谢谢您!黄局长为我们系统的分享了福建在数据知识产权工作当中的创新举措和有益的经验,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再一次感谢我们的黄局长。
  接下来让我们有请淘天集团公共事务副总裁杨龙武先生,杨总的演讲主题是《携手共进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新生态》,掌声欢迎!  

黄水木:

  第三方面是针对数字经济具有广覆盖性的特点,需要与知识产权保障公平竞争。数字经济模式下,社会化大生产实现了网络化协作,创新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需要建立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呈现三个特征:
  第一,技术性强。数字经济领域各种技术新场景、复杂场景,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高专业技术难度。
  第二,隐秘性强。数字经济的开放性,共享性,匿名性特点,从有形市场拓展到无形市场,侵权行为隐蔽性和边界性随之增加。
  第三,时效性强。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周期不断缩短,对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提出新要求,我们注重统筹效率和公平,构建了三个体系,来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一是构建的智慧监管体系,发起设立全国协助范围最广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目前有18个省,57家单位都成为了我们的联盟成员,上线的证据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天候一键式的取证、存证,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上线了全国首个覆盖地理标志周期、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监管平台,开展线上侵权行为的监测、预警。
  二是构建快速的保护体系。继续发挥四个国家级保护中心和三个跨维中心的作用,同时开展了四个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的试点,将电子信息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整体处理周期压缩50%,营造了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我省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营收位居全国第七位,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联动保护的机制,快速处理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7032件。
  三是构建法治保障的体系,出台了《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全国首个以地方性法规落实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省份。对于数字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制。我们近期提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明确了数字经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规则争取在年内出台,省政协把知识产权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列为重点的提案进行督办,努力推动赋能数字经济的一些更佳途径和措施。
  这次分论坛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机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的部署,认真吸收各位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认真借鉴兄弟省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实际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贡献更多知识产权的力量。
  报告这些,谢谢大家!  

黄水木:
  第二个方面是针对于数字经济的强渗透性,我们需要以知识产权强化赋能增效,数字经济能够广泛到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而且不仅在经济领域、在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前面有几位专家都做了很全面、很深刻的论述。这其中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成果,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前在这个转化过程当中,我们还面临着三大条件:第一个是转化应用不够顺畅,知识产权涉及到多领域、多行业,他的价值评估比较难以量化,为他的联动产生了很大困难。一个是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特别是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很难量化。第二个是信息不对称。使它的流转转化应用带来困难,再加上渠道不畅,增加转化难度。是公共服务有待提升。特别是我省创新主体不够强,还不够活跃,相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育不足,发展不够。从全国来讲,也是因为这种新兴的领域,导致了我们服务的各个机构发育相对不足,导致了我们的转化应用存在一些难度。第三个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知识产权对于不少国家作为贸易壁垒的手段,2024年我省监测到数字经济领域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有15批次,比2023年增加了1.5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从统筹效益与安全角度采取三项措施,助力数字经济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为生产力。
  一是实施专利转化应用专项行动,在全国第二个完成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数字经济专利1.37万件,占全国盘活专利的 36.38%,我们建设的知识产权中心是有15个,首创知识产权+机器人的服务模式,2024年推动数字经济专利转让许可52292件,备案专利产品2.2万件,居全国第一。特别是我们在专利密集型产品方面,我们去年有167件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位居全国第五。前面讲到我们在转化应用、特别是在高价值的密集型产品方面我们着力进行重点突破。
  二是打造智创福建的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引进63家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上线的“千问”知识产权AI助手,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的智能化服务,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59家,基础与创新知识创新3家,提升企业获得专利技术的便利性。福建虽然不是知识产权的大省,但是我们可以作为一个应用的大省、应用的强省,我们畅通渠道,不仅是把我们省的专利盘活应用好,把全国乃至全球的专利技术来引进到我们省来用,这样我们的工作取得实际效果。我们搭建这样的一个平台,为需要专利、需要知识产权的主体提供更便捷、更快速的服务。
  三是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之道,发挥三个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的作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助企专项行动,建立重点指导企业的黏度,为684家创新主体提供海外维权培训。  

黄水木:

  第一个方面。
  第一、突出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需要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创造。数字经济是产品服务、商业模式等多种创新的综合体,既深刻改变了传统的经济格局,也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比如说在创新周期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对于知识产权的快速审查、快速确权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创新质量方面,数字经济时代创新质量是竞争优势,所以要求多打造一些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率好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在数据保护方面,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存在产权归属确定难等问题,迫切需要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的制度规则,对此我们从实践出发,统筹质量和速度,突出三个重点,助力创新主体快速形成高价值的知识产权。打造便捷申报通道,依托于专利审查分中心以及国家级的保护中心、专利局、福建福州代办处和商标受理窗口等四类通道为创新主体提供便捷的审查确权的服务。
  第二、突出服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着眼于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建设的重大需求,进一步完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的机制,首创高价值专利组合预审服务,实施“一体一策一组合”的服务模式,为41家创新主体提供50批次,349件的专利组合一审服务,推动专利授权330件,授权率94.5%。
  第三、突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制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审查规程,建设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总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共核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1472件,增长了43.6%。总数位居全国前三位。相关做法列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有两个案例入选全国十大案例的典型。试点工作被评为优秀。  

黄水木:
黄.jpg  总书记在2021年10月18日的政治局集体学习上面提出的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围绕着数字经济“三个性”从我们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出发,从实践的角度跟大家分享三个方面的体会:
    

主持人:
  谢谢吴教授的分享,谢谢!刚刚吴教授是以数字经济为切入,从学术角度回应了与数字技术要素相关的重要知识产权的问题,进一步丰富了前沿理论,再一次感谢吴教授的分享。
  下一位演讲人是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黄水木先生,黄局长的演讲主题是《数字赋能与创新赋能双向驱动 促进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掌声欢迎!  

吴汉东:
  由此我提出三个构想:
  第一,是否赋权。未来的法律所授予权利不是所有的数据,是延伸数据而不是原始数据,是大数据,也就是刚才梁司长谈到的他是一个集合数据,而不是小数据,同时他不可能是公共数据,也不是个人数据。赋权是加工处理后的数据产品,是企业数据或者说是商业数据,这个是第一个观点。
  第二,相对排他效力。第127条《民法典》所规定的数据相关权利,简单等同于第123条讲到的传统经典知识产权,是以使用权为核心。
  第三,多层的权利架构,数据资源的提供者,我们每一个人都提供了数据,我们购物、乘车、就医都会产生很多的数据,我们作为数据资源提供者,享有对数据产品的访问权。数据产品的加工者,他享有使用权和许可权,数据的经营者和利用者可以通过对价方式取得相关审理权。
  总体来说,数字经济在发展,数字法治应该加强,数据财产赋权毫无疑问需要我们共同做出努力,谢谢各位!  

吴汉东:
  关于数字财产赋权在法学界争议很多。有人说对于数字赋权是第二次“公地悲剧”,把公共资源作为私人产权来安排,我不赞成这种看法。有以下三方面依据:
  第一,重要文件的思想指引。我注意到从2018年-2022年,中央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其中一个是谈到数字资产涉权的问题,两句话,一个是数据分类分级;一个是权益分池,不同人享有不同权利,这个问题是有文件依据。这个数据继土地、劳动、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种生产要素,前面四个生产要素都有相关产权,为什么数据不能够拥有相关产权。第二,有《民法典》的相关章节,我们应该看到《民法典》第123条规定的是包括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传统经典的知识产权,但是127条规定了网络信息、网络虚拟财产和数据,如果法律有规定就按法律规定来办,这个为我们数据的财产赋权提供了相关的制度空间。第三,国内法和国外法的借鉴和参考,欧盟相关条例是可以作为立法的借鉴。总体来说这部法律在司法实践当中依赖的是三部法律。第一个是把没有独创性的数据如何提供保护,首先是按照汇编作品有一个著作权保护,这个是小数据时代,是对以数据来源进行有独创性的选择和编排,这个是小数据,不是大数据。著作权保护无法实行。第二个是商业秘密保护,今年杭州中院审批的案件,这个是商业秘密的保护,这也是一种保护的制度选择,但是不是主要的和基本的。数据产品更多是在公开交易当中进行。第三个,反不正当竞争保护。这是国家依据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采取的扩大解释,加以适用。我认为竞争法的保护比较有限,它是一种事后保护,个案保护,不具有普遍授权的法律意义。因此我主张数据可以并且应该进行赋权,至于叫“数据权”“是叫做“数据知识产权”这个先不论。  

吴汉东:
  下面就数据技术要素和资源要素的知识产权问题谈三方面观点:
  第一,算力,这个是计算能力,在当下是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在一定的时代阶段都有他代表性的生产力,农业革命时代的水利,工业革命时代的电力,乃至于当下数字经济时代的算力,毫无疑问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算力所涉及到的物化载体包括了传感器、加速器、智能芯片、遥感卫星、智能测试等等。发明专利、技术、新品占有权。平行而论,对于算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争议不大。根据我的观察,英国在1623年颁布《专利法》以来,关于专利的授权对象变化不多。在美国、在日本,这些国家更多是通过法官的判决和发明专利的审查、指南的修改在不断的扩大专利授权的范围,把新技术纳入到客体范围之中,中国也是如此,我们在1984年有了自己的专利法之后,1992年进行了修改,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化学专利,药品专利,从那个时候到现在可以看到专利法没有修改,更多是通过专业审查指南的修改,将算力有关的新产品,新物质,新材料,一些生产和提供产品、物质和材料的方法都可以纳入到专利的授权范围之内。
  第二,算法,算法顾名思义是一种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关于处理数据的方法和步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计算机革命的核心问题是算法的进步,今天上午看到一个演讲也看到90年代末当时公司推出了一个会下棋的机器人“深蓝”,下的是象棋,当时的象棋高手是卡斯帕罗夫,卡斯帕罗夫一分钟思考四步棋,但是深蓝一秒钟可以思考2亿步棋,但是深蓝在ChatGPT面前完全不值一提。现在ChatGPT一秒钟可以计算亿万次,这个先进的算法是计算机革命、智能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也看到算法的应用场景很多,目的是服务算法,像人脸识别,语音识别,个性选择算法,女士们最喜欢的线上购物。球迷喜欢的平台推送,自动合成算法,机器人写稿。还有一些目的选择算法,如此等等。算法应用前景很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有两方面:首先是有关算法的技术思想表达,有关算法的描述可以作为文档和程序文件,按照功能性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这是我们通常说到的软件版权,就像复杂的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是有关于算法的技术、思想的内容能不能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回答也是肯定的。那就是算法技术内容可以作为程序算法的专利提供保护。
  专利法第25条规定了专利的排除率,这个有两大问题,一个是自由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一个是科学发现,这两大领域都有突破,一个是程序算法、一个是商业方法,本来是制定活动的规则,但是有一种技术方案的形式出现,具有技术特征,具有技术产业的应用前景可以申请专利。第二,科学化,如果是物质的发现,有现实潜在的应用潜在也可以申请专利,在法律上障碍不多。  

吴汉东:
吴.jpg  中央文件强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高度、深度的融合,我们所看到的两个方面,数字技术的产业化,包括了电子通信、人工智能产业、生物工程产业、都属于数字技术的产业化。我们称为新兴产业。同时还有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文件所强调的要赋能传统的工业、农业、交通业、运输业和文化产业。数字技术是采取了数字信号方式,对于信息的采集、传播、呈现一种技术。
  三大要素:首先是算力,这个是硬件要素,第二个是算法,这个是软件要素,第三个是数据,这三大要素都涉及到知识产权或者说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制度。
  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会上反复强调,要健全数字经济的治理体系,完善数字的法律和政策制度,要提高数字经济治理的系统化水平,从总数据的重要指示来看,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数字产权安排要规定、资源、技术、各个要素的拥有者,规定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这个产权安排主要是知识产权。第二是数字合规审查,企业的合规审查的法律依据有很多,可以说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各类信息保护法,多要素的数字合规审查的法律依据。第三是数字次序的治理,数据市场是整个商品市场的一部分,市场次序要求我们要抑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数据滥用,会涉及到一系列的领域,包括数字安全、数字市场竞争、数字产业发展和数字知识产权,这包括了《民法》《经济法》《行政法》以及今天我们重点讨论知识产权法。  

主持人:

  谢谢秦庭长的精彩发言!秦庭长刚刚从实践角度剖析了著作权司法保护的最新动态,深入浅出为我们带来了很多新启发,再一次感谢秦庭长。接下来,让我们有请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原校长吴汉东先生,吴教授演讲的主题是《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知识产权保护》,让我们掌声欢迎!  

秦元明:
  第三个是关于网络著作权。在数据经济时代,网络著作权的案件占了知识产权案件的1/5,占了整个著作权案件的50%左右,去年2024年全国法院有12.7万件的网络著作权案件,全部的知识产权案件有50万件左右,所以网络著作权的问题在人民法院著作权审判当中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网络技术发展以后,网络视频、直播,直播问题在著作权法修订之后得到了解决,新的权利来归置,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这里面搜索链接服务,视频服务等等,这个与数据有很大关系。这里面有一些短视频,能不能构成作品。现在在著作权侵权当中有很多是把长视频剪辑成短视频,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视频的长短并不是构不构成作品的一个构成要件,无论是多短都能构成作品,包括IPTV案件的责任问题,根据《民法典》,包括信网权的司法解释,关于侵权责任是要看有没有对内容侵权,参与的内容制作还是提供了网络服务,如果是仅仅提供网络服务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现在一个争论很大的问题是平台责任要不要扩大的问题,平台有没有过滤义务,这个问题无论是从美国还是从欧盟来看,都没有规定平台具有过滤业务,是否对于平台来有过滤业务,一个是法律来解决,而不是在个案中解决这个问题,《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至一千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很明确了,并没有规定平台具有过滤义务,如果说要让平台有过滤义务,必须要修改法律。
  第四个,关于版权AI智审试点。为什么介绍这个?是去年我们在全国六家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个是绍兴柯桥法院,那个地方纺织业非常发达,他有很多的布印一些图案,这些图案用到他人的美术作品,这种情况之下产生了很多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他们用AI,非常先进的技术,先建立一个数据底池,现在超过30万件了,实现图片查重、创新参考、侵权比对,极大的提高了审判的质效。现在一年试点结束了,五一之后我们要对试点进行总结,随后要在全国法院进行推广。
  以上是我给大家介绍的数字时代著作权的一些实践问题,有不当之出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秦元明:
  人工智能的著作权司法保护问题,4月25日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专门学习了人工智能问题,提出要朝着有益、安全、公平的方向促进AI的健康发展,同时要确保AI安全、可靠、可控。目前由于涉及到AI的案件不多,全国与AI有关就十几起,里面涉及到问题比较集中,一个是他生成内容是否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是自然创作,现在AIGC有的学者认为他是人工智能自动生成的,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涉及到人工智能生成地,无论是文生图、文生视频或者是文生其他的东西,不完全是AI的自动生成,他里面需要人类大量输入指令,通过指令来选择图片的一些内容,这个和我们完全由AI生成内容不具有这样的讨论前提,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人类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创作的时候,人类在其中的作用。第二个,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权属归属问题等等。最高法院对于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已经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凡是涉及到人工智能的案件,都要向最高法院备案,包括北京也有案子,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出者,侵权责任问题等涉及到人工智能的一些重点调研课题也是最高法院2025年的重大司法课题。
  现在的AIGC并不都是由AI完全自动生成,都是在人类参与情况之下生成的,不存在前提说是非自然人创作的我们不予以保护,目前所有的AIGC基本上都有自然人参与,只不过参与的程度大小而已。将来会有可能产生AI再产生AI,AI再生产出来的智力成果是不是一个作品,能不能受《著作权》的保护,能不能成为专利,受《专利法》的保护,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去探讨的了,我们现在探讨的前提还没有具备。现在法院在AIGC的认定方面需要继续探索。第一个是影视娱乐业的司法大数据的分析报告。第二个是Dreamwriter,作为作品保护。第三个是蝴蝶椅图片案,人类在里面有智力的贡献,所以认成了作品。  

秦元明:

  第一个汇报问题是关于数据产权著作权司法保护的情况。我一直认为数据成为第五大要素以后,数据作为一种财产权予以保护,具有可用性、排他性、可交易性,数据和个人信息和公共信息、企业数据,三者之间法律属性不一样。现在没有专门数据立法情况之下,现在在人民法院受理纠纷当中,还是以著作权纠纷和不当竞争纠纷为主,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数据和知识产权有天然的联系和相似点。
  第一个是法律属性相似,因为他们都具有客体共享、利益排他的属性。调整对象的相似性,无论是数据还是知识产权都是非物质的形态,都是一种信息,包括他的保护模式相似,目前我们知识产权和数据保护都是以法律来保护,包括他的制度目的相似,因为知识产权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数据也存在个人隐私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问题。在这四个方面,数据和知识产权具有很大相似性,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对于数据的保护也主要是通过知识产权案件,由于数据比较复杂,也会涉及到合同,也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问题。
  人民法院保护数据,应用数据过程当中,做了很多大量工作,首先是创新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法院,在全世界范围内首先设立了互联网法院,比如说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整个审判当中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今后涉及到数据、涉及到算法的一些案件纠纷会集中在互联网法院当中,互联网法院也采取互联网的审判方式来审理涉及到互联网的案件,极大提高效率,也保障了裁判质量。
  最高法院在制定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过程当中,对于数据权益保护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意见和政策标准,要鼓励当事人采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取证,完善电子证据认定规则。包括在加强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权的保护意见当中明确对于大数据涉及到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时,要依据著作权法去审定作品类型,把握好作品的认证标准,依法妥善审理,比如说像体育赛事直播、网络游戏直播、数据侵权等新类型案件,这是在司法政策方面的。
  案例方面,导航电子地图纠纷案,他是以作品和不当竞争的案由来进行审理,他里面涉及到数据库的保护问题,包括一些数据藏品的保护问题,比如说杭州互联网审理的胖虎打疫苗,对于NFT如何去保护,首先是作品,包括在网络上销售进行发行,有没有路径,这些都进行了深入探索,也包括开源软件代码著作权的纠纷案件,比如说像最高法院判的开源软件案子,在使用开源软件情况之下,有新的创造智力成本是不是要遵循开源协议要继续开源,案件审理是这样的,因为你是新的了,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可以不遵守之前的开源协议要求。
    

秦元明:
秦.jpg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主办方的邀请,让我有机会和大家分享一下数字经济时代著作权司法保护实践。四方面:1、数据产权著作权司法保护。2、人工智能著作权司法保护。3、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实践。4、版权AI智审试点。
    

主持人:

  感谢梁司长的分享,谢谢!政策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必将为数据知识产权市场化注入强劲动力!司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防线。接下来,有请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秦元明先生,秦先生的演讲主题是《数字经济时代著作权司法保护实践》,掌声欢迎!  

梁心新: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是全新的制度探索,国际上目前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作为数据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数据要以一种合适的制度方式进行规范,积极开展制度研究和实践探索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必然的命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充分”工作原则,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不断深化数据知识产权工作。也真诚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凝聚更多社会共识,汇聚更多智慧力量,听到更多更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举措和方法,不断深化我们对数据要素保护的认识,为充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梁心新:

  在实践探索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从2021年7月起,我们先后部署了17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从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和交易使用等方面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成效。
  一、17个试点地方在政策供给上不断加强。到目前为止,都出台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上海、浙江、天津、山西、安徽、山东等地将试点工作都列入了省政府重点工作或者说省深改委重点工作予以推动。浙江、湖北、广东、江苏、福建等地在地方立法上有所突破。北京、浙江、福建等地积极打通登记平台与其他业务平台。推动登记充分发挥作用。
  二、按照自愿登记的原则,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社会反响积极。截至到2025年3月,全国累计受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超过了4.8万件,颁发登记证书超过2.4万件,同时全国首例涉及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数据纠纷案件在北京审结,法院对登记证书初步证据效力予以了认定。
  三、数据知识产权在融资增信、交易许可、证券保险等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至到2025年3月,累计融资增信金额超过了93亿元,交易许可金额超过了4.8亿元,证券化金额超过了1亿元。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是从2019年初开始启动了数据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研究。申长雨局长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四个充分”基本原则,这四个基本原则是:1、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2、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3、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4、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今天向各位专家领导做一个简单汇报,在理论研究方面,我们主要是做了三方面分析:第一,我们认为作为数据知识产权的客体,数据的基本性质与传统的物权和知识产权的客体相比是发生根本性变化。第二,只有表现出功能性整体的数据集合,才具有目前我们看到的赋予权利的价值和意义。第三个,我们可以通过“数据+规则”的方式,将需要保护的数据对象明确出来。  

梁心新:
梁演讲 (1).jpg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最重要的经济形态,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当前我国的数字经济创新产业应该说是在蓬勃发展,我们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方兴未艾。数据作为这个时代最新、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已经极大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和生产的方式,正在催生着新的生产力的变革。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195.3万件,这个数量占到了发明专利有效量的39.1%。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10%,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这么丰富情况之下,我们如何有效保护我们领先的数字技术,如何能够高效流通应用我们的丰富数据资源,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在内的各种制度都提出了新的变革挑战。
    

主持人:
  谢谢江教授,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的着力点,数据要素已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驱动力,再一次感谢江教授的分享。
  接下来,有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梁心新先生,梁司长的演讲主题是《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制度的探索实践》,掌声欢迎!  

江小涓:

  总结,新质生产力不是传统表述的时代更新,他就是一个新的理念,新在数据在新质生产力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的目的不是按照传统路数,把一个一个的知识产权,数据知识产权给他保护好,还是要想一想,我们什么样的架构和体系让这么重要的生产要素能够在整个社会经济大局中间发挥更大作用。
  数据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间提高创新效率,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交易效率,提高绿能效率,提高政府公共治理和社会服务的效率,最后是全面全域通过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产业发展是实践创新,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交互过程。我们讲交互还是要不断的和时间去沟通、去交互,不要用一个很死的制度、很早的一个制度框架使我们实践创新受到约束。我们需要不断的探索尊重各种创新努力,为创新提供宽松环境。
  目标:尽快释放出数据要素的巨大潜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大的新动能。
  后面还有非常多的专业演讲,今天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的实践和理论方面的大专家都在这里,吴汉东教授,原来是两大专家之一,吴老师是我们国内最大的专家,我们在场有非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大专家,我们非常期待听后面专家的演讲。
  一些很不成熟的思考,我很多话说的没有把握,也是给大家分享一些在工作当中的思考,谢谢!  

江小涓:

  第三个,商业模式创新,这个过程就更复杂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要链接,商业模式创新有两个:1、链接海量消费者。2、匹配。我们现在看手机,当你跟朋友说了一句话,他会给你推送你想要的东西。生产端要智能化的知晓此时此刻偏好是什么,所以才可以推送你需要的服务,有人觉得是“信息茧房”的问题,我们想一想,在这样一个海量数据中间,我们要的是想要的那一点数据,如果人工把那个数据挑出来,没有生产端和供应端找出来你需要的东西效率更高。你要链接才可以匹配起来,每一个商业模式的创新,需要的数据非常复杂,非常多样。数据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背后是海量数据不断的交互、组合、融通,我来搜索,你来推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组合过程。这个时候的创新对于数据要求是相当高的。
  在2018年的时候,几个网络长视频平台,网络社交平台都觉得到顶了。2018年开始大平台都在说,我们互联网进入了下半场,我们要进入到工业互联网。这个领域已经满了,我们上面有的消费者数量和每一单的定价上不去了,这个领域发展比较困难。只要数据在数据基础设施平台可以被复用,可以特别快的出来很多新商业模式。2018年-2022年,有两个非常新的模式:1、网络直播。2、短视频。这两者有六七亿的消费者,完全形成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最重要的还是多领域中间的数据交互来发现新的需求人群和新的有效布局模式。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还是对于数据,这种特别类型的生产要素需求和传统的生产过程中间商业模式创新中间,对于传统的生产模式需求不是一种类型。无论是怎么样发展,在我们各自新领域中间要做的事情不能往回找,不能比到过去来做,而是往前看着做。
  第四个,数据驱动的全环节的协同创新。绿色更是一个数据需要实时打通的一些东西。比如说我们现在的绿电,气风、气电。绿电的是让我们的电网中间绿电的比例最高,绿电的特点是超短时、不稳定能源。一块云彩过去,这一块没有电了,一阵海风吹来,某一个厂的风力非常大,是一个非常超短时,不稳定的能源。电网是一个稳定性的网络生产,他在每一个点上的峰谷值不能大幅度波动,调峰电源,水电经常是把水抽上去,需要4度电,放下来只有3度电,为什么干这个事,我要用他来调峰,最后让绿电的容纳程度最高。
  数字是在数据要素发挥作用,他不是一个企业自己的问题。有很多数据是最大量的用起来。我碰到一个企业跟我们讲,他是一家医院,他有全中国全世界最好的专病库,每一个医院我们都是有海量医疗数据。他和一个数据公司拿他的专利库开发了一个智能医生系统,这个系统他准备去注册一个知识产权,这个企业开发出来的医疗数字医生系统,是人家开发出来的,是整理好的数据产品了,但是他用的专病数据库,这个能不能被反复应用。我们传统的数据知识产权,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没有任何模仿情况之下,谁先是谁的。在这个时代,数据可以通过复用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你允不允许他用。在基础数据的复用,这个是非常复杂的。  

江小涓:

  我们讲四个点,这四个点和我们传统生产要素包括知识要素发挥作用不太一样。我们一个一个来看,后面也会带来新的变化。
  第一个,数据驱动的科技创新,有了研发,我们从创新来讲,我们有技术推动型的、有市场诱导型和多元模型融合型的,从科研来讲我们有实验、观测、推理,有很多的方式,在这个时代数据密集和AI推动,AI赋能科技,变成了最重要的研发出现的新模式。数字时代的创新由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带成了数据生成和处理能力的极大提升。现在数据密集型的科学范式已经成为数字时代科学研究的主要范式,我们有一个团队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去年9月份我们发布了一份报告,未来一些年最重要的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和最重要的创新都来自于AI和数据推动的研发,我们很有幸新一轮诺贝尔奖出现了物理奖和化学奖,都是数据推动的创新。
  第二个,数据驱动的产业升级。他和我们原来讲的产业硬件的升级模式是不太一样的。从服务业来讲,我们可以看到这是商业银行业务数据用的最多的,小微企业拿不到太多资质,风控很困难,我们很多政府或者说一些社会组织,把他的数据让小银行去抓异构数据,纳税、也员工上社保,有没有交通违规,有没有司法纠纷,有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等等,他有很多原来和企业财务不一样的数据,要把他抓过来,给这个数据划分一个信用分,法人或者是法人代表是一个信誉度高或者是低的主体,他要画像。画像中间是需要特别海量的异构数据,我们想象中间这种数据更多开放、不保护,会带来社会数据多元、跨领域使用效率的提升。他带来了我们讲到的数字时代的新问题出现。农业、制造业,需要的数据融合量、实时度、海量,还是一个特别需要能够复用和有实时性,更新速度很快的一些数据。应用来说,这些数据怎么用、怎么保护,怎么开放给社会使用,带来了新问题,原来所有产业升级是把一个硬件买回来,把内部产业链改造以后就可以了。现在是一个越广域数据和实时数据的及时聚合,带来产业升级的系统性改变。对于数据使用带来了非常多的变化,数据每一层的数据,要求数据是不一样的,为一个企业转型升级,我们最底层是把在场的数据收集回来我们可以描述,这个产业体系无论是大链条还是大场景区域,发生了什么。要有诊断性的分析,诊断性的分析要借助于过往的数据要用,需要一些新的数据补过来,要做预测性分析,预测将来发生什么。在一个小场景中间,数据治理不同层次的时候,数据需要的结构是很不一样的总体来讲还是需要各个数据不断的交互,各个数据不断的融通,在不同的阶段,实时的数据要求非常强,这个时候数据一个一个包起来之后,是不是有利于数据促进整体效率提升,带来的都是新的问题。  

江小涓:
江.jpg  中央要求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央提出了重要要求之后,经常会出现各个部门的工作都是按照中央要求的方向去靠拢,数据要素发挥作用的最重要的领域。技术革命性的突破,我们现在技术革命性的突破,要么是在生产数据要素,要么是在使用数据要素。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新增了数据要素,数据要素和其他要素的融合可以带来其他生产要素配置效率的提高。
    

主持人: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祝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发布的成功!
  接下来,我们将进入本次论坛的主题演讲环节。10位来自政、产、学、研的权威专家,将围绕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变革展开深度分享。
  首位演讲人是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专家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国务院原副秘书长江小涓教授。
  江教授的演讲主题是《释放数据要素新动能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有请江教授!  

主持人:
  为支撑数字中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2024年,在17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形成一批示范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好、复制推广意义高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案例。
  下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第二批十大典型案例正式发布,请看大屏幕!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接下来是成果发布环节。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接下来有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李丽副司长致辞。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卢.jpg
  接下来有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卢鹏起副局长致开幕辞。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李省长.jpg
  首先有请福建省人民政府李兴湖副省长致欢迎辞。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论坛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兴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副司长李丽,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专家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国务院原副秘书长江小涓,最高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秦元明,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林长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刘双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原校长吴汉东,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局长黄水木,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敖立。
  出席今天论坛的还有,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同志,承办单位的同志,地方知识产权局代表,以及学界和企业届代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
    

梁心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
梁.jpg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杂花飞尽绿阴成,处处黄鹂百啭声。感谢大家来到“有福之州”——福州,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中国与知识产权”分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未来已来:面向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为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