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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护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2022年08月17日 07:5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金名片,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和最大优势;民营企业家是浙江的最宝贵资源、最宝贵财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启动民营企业地方条例立法工作。2020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2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制定实施《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过程的一个生动实践,法治护航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条例》共七章五十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六方面内容:确立了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原则;规定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中的职责;确定了一系列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准入的措施;提供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人才引进、风险防范、融资畅通等方面的制度支撑;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举措;规定了规范行政行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

  为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浙江创新性提出了“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和“面上推进、点上突破”的思路,即对《条例》条款进行分工,明确责任部门,从面上推进;同时根据《条例》重点条款,每年研究提出10项左右重点任务,协调推动省级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通过2-3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浙江省工商联积极配合协调推动省级相关部门,分别列出10项重点任务,共20项配套政策措施,其中部分配套政策属于全国首创,实施效果开始显现。如,2021年5月出台的《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两个一致”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并实施统一的适用于各类所有制形式企业的标准化授信审批流程,不得依据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变相设置授信审批权限,截至2021年末,全省民营经济余额7.14万亿元,同比增长18.3%;比年初新增1.1万亿元,是2020年同期的1.1倍。2021年7月出台的《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保证担保的实施意见》,规范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自然人保证担保行为,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末,浙江省民营企业保证担保贷款占比25.7%,比年初下降1.01个百分点;信用贷款占比14.6%,比年初上升0.75个百分点。

  浙江省工商联积极配合全国工商联出台工作机制。2020年,浙江省工商联配合全国工商联制定出台《全国工商联与浙江省工商联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常态化工作机制》。

  浙江省工商联创新开展“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目前已经举办8期,全省共举办恳谈会600余场,收集问题(建议)6800多个,解决(回应)率100%。2020年12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浙江省工商联以“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组织召开“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17个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南存辉等14名企业家参加并发言,将企业反映的48条意见建议分送省级有关部门办理。

  浙江省工商联组织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服务月活动。以“线上”网络直播公开课为主、“线下”多线发力为辅的宣传形式,省市县乡层层联动,送“法”进园区688个,进企业19.6万家,覆盖企业经营者、员工和群众915万余人次,超额完成了“互联网+普法示范活动进百家园区、条例文本解读进万家民营企业、线上直播送法到百万名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身边”的目标,为广大企业誉为送去了“定心丸”“护身符”,为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浙江省工商联)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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