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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具体办理流程》

2020年02月19日 16:03   来源:遂宁市政府   

  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具体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和民政事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遂府办发〔2020〕2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尽快把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共渡难关的好政策落实到企到人,现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各项政策具体办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工作要求严格执行。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确保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和职业能力培训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享尽享。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税务、医保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做好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等工作,不得自行对当地参保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三要加大政策宣传。综合使用电视、报纸、政府网站、手机微信端等各类媒介,开展多形式、多平台、多维度宣传,让企业和职工知晓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广而告之,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努力让受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

  四要加强督查指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医保局适时对县(市、区)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对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确保政策不打折扣。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分析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并按程序上报。

  五要优化经办服务。尽最大努力提供"不见面"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抓好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的应用,改善群众办事体验。能够内部查验、部门协查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服务对象提供。 要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压缩经办时间,提高经办效率,确保服务对象能够及时便捷享受到有关扶持政策。

  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能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养老与工伤保险科:5801829、5863153;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5863393;职业能力建设科:5801813;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5863200;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238738。

  市财政局 社会保障科:2315637

  市税务局 社保和非税收入科:2311556

  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中心参保服务科:2223198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 宁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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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9 16:03 来源:遂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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