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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关于加强农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保障农牧业生产供给的通知

2020年02月22日 19:09   来源:鹤壁市农业农村局   

  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保障农牧业生产供给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局,山城区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切实抓好我市农业生产,农村疫情防控,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薄弱,农民防控意识不强。各县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倡导文明新风,构筑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积极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停办庙会、集市、游园节庆等公众活动,劝导农民群众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有效构筑群防群控严密防线。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村厕所等粪污管控,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通过循环播放广播,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公开信、电话微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朋友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健康意识、防范意识,掌握防护要点,提高防病能力。

  (三)对村民健康状况全面摸排。乡村一线干部要严格落实联户包保责任,要对村内每户每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并对每户村民登记建档,排查时不得与村民近距离接触,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对武汉返乡人员重点跟踪监测。实行每天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对村庄实行封闭管理,强化乡村人员流动管控。已回乡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暂时不准离乡,尚未返乡的一律不准返乡。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人员走亲访友,除采购生活必须品以外,一律不准外出。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五)统筹做好返城农民工疫病防控。配合有关部门,引导重点行业农民工及时返岗,有序错峰出行,加强返城途中健康管理和返城后服务保障。

  二、强化蔬菜生产保供

  保障蔬菜生产供应,是当前“三农”工作的头等要事。近期,我市蔬菜供应总体有保障,但也存在运销不畅等问题。当前正值茄果、瓜菜类蔬菜育苗和青菜播种的关键时节,各县区要细化措施,尽快复工复产。

  (一)加强蔬菜生产,保证市场充足供应。要摸清辖区在田蔬菜底数,掌握本地供应能力、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蔬莱供销有缺口、疫情防控任务重的县区,要制定应急预案。各县区要利用换茬空闲的温棚,抢种速生叶菜,及早定植果菜类蔬菜,保证后续供应。

  (二)加强技术指导,做好防灾减灾。要针对气候变化,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减轻灾害影响。要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绿色栽培模式,提高产量,提升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

  (三)强化服务职能,做好产销衔接。各县区要坚持蔬菜生产和市场信息周调度制度,突发情况当天报告。要组织农机、植保等服务组织,开展集约化育苗、统防统治等生产服务,提高效率。要组织蔬菜规模主体与重点城市对接,建立联系机制,沟通产销信息。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确保蔬菜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三、切实抓好畜禽生产

  近期,受一些村庄封路、堵路影响,畜牧业生产受到较大冲击,养殖企业畜产品运不出去,饲料、种苗等投入品运不进来。各县区一定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

  (一)落实有关政策,畅通畜牧业流通供应。各县区要将仔畜雏禽、种畜禽、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活畜禽及其产品以及饲料、兽药及原料、病死畜禽等畜牧业生产资料纳入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生活和生产物资绿色通道,办理应急运输通行证,保障畜禽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 (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等要求,不得封村断流,不得随意阻断交通,不得拦截菜篮子产品及其生产资料运输车辆,不得无理由劝返,确保运输畅通。

  (二)做好服务,帮助企业尽快开工。各县区要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为企业复产开工创造条件,尽快安排饲料、屠宰、种畜禽、畜产品加工包装材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及时开工,协调屠宰加工企业按合理价格敞开收购,稳定货源,增加库存和市场供应,保障养殖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正常运行。

  (三)严格检测检疫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各县区要严格活畜禽和生鲜乳调运检疫检测,对每批次严格查验,对证物相符、手续齐全的方可调运,对未经检疫检测或检疫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调运贩卖。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街接并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要求,确保市场供应和产品质量安全。

  四、全力抓好春管春耕工作

  “立春”已过,即将进入春季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各县区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春管春耕各项工作。

  (一)抓好春季麦田管理。加强分类管理,重点抓好旺长麦田控旺转壮和弱苗促弱转壮,尤其对旺长趋势明显麦田,通过镇压、化控等措施,防止徒长。要强化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重点落实条锈病点片封锁、抽穗扬花期赤霉病预防等措施,抓好草地贪夜蛾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要关注天气变化,在寒流来临前,提前浇水防冻。

  (二)抓好优质专用小麦生产。落实扶持政策,抓好示范县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按照技术规程落实关键技术,提高质量品质。引导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购销合作,实行专种、专收、专储,专用。

  (三)抓好春播结构调整。坚持市场导向,优化春播作物结构。发展优质花生,积极推广高油、高油酸花生品种;发展优质蔬菜,在稳定春播蔬菜面积的基础上,发展设施蔬菜,提高供给水平;积极发展谷子、红薯、高梁、小杂豆等优质杂粮,满足市场多样化需要。

  五、毫不放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春季候鸟回迁,动物补栏集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增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一)坚持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继续落实“五控一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引导养殖场改善防疫条件,提升防疫能力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扎实推进清洗消毒工作,加强检疫监管,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及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和补免补防;突出抓好肉鸡、水禽等免疫。强化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风险监测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排除疫情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强化动物免疫疫苗供应。各县区要摸清辖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储备和采购供应情况,科学测算疫苗使用量,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尽量采取相对集中的订货方式,避免多次多地运输。提高运输效率,努力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等防疫物资正常有序供给。

  (四)统筹做好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阳性动物的处置,持续推进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降低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编辑:杨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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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19:09 来源:鹤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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