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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主题日

2015年05月12日 16: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一)铁路总公司(6月17日)。

  1.举办“舒心旅途 放心食品”活动,以武汉站为起点站,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四个方向开出的4组列车上,同步开展站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用评级和科普宣传。

  2.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行动”,全路站车卫生监察统一行动,驻站督导检查站车食品安全。

  3.各铁路局在省会车站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台,开展食品安全咨询服务和科普宣传,集中播放铁路食品安全宣传片。

  4.结合铁路食品经营与监管特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技术推广活动,宣传食品企业自主检测技术、餐车餐饮具消毒技术规范、铁路站段食品信息管理系统等。

  (二)商务部(6月18日)。

  1.开展追溯体系公益宣传,投放公益宣传片、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品,帮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倒逼机制。

  2.开通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微信公众平台,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及时发布政策、新闻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流互动平台。

  3.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体验活动,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等单位,举办食品安全超市行等集中宣传和消费者体验活动。

  (三)中国科协(6月19日)。

  1.开展“食品安全走进网络购物”活动,与网络消费平台合作,在食品售卖页面传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2.举办“食品安全——走进食品工业”主题活动,组织北京、上海、天津、成都、烟台等地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对外开放,接待公众实地参观,加深对现代化食品工业的直观了解。

  3.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动画创作大赛,通过移动端等新兴媒体宣传推广优秀作品。

  4.制作食品安全科普动画视频,在网络平台、城市电视、地铁公交移动媒体反复播放。

  5.集中推介食品安全科普优秀读物,并转化为电子版,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推广。

  (四)公安部(6月23日)。

  1.举办第二届“食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围绕当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新形势、法律适用、行刑衔接等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2.集中公布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震慑不法分子,组织新闻媒体制作典型案例音视频节目,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播发。

  (五)国家粮食局(6月24日)。

  1.举办“粮食安全在身边”公众宣传活动,发放粮食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手册,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

  2.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科普讲座、实验室开放等活动,解读粮油质量安全检验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演示仪器操作和鉴别方法,邀请公众动手体验和互动交流。

  3.组织“放心粮油”连锁店开展宣传活动。

  (六)农业部(6月25日)。

  1.走进农产品生产基地,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和曝光典型案例的方式,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普及标准化种植养殖知识,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典型经验做法。

  2.编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材料,制作播放纪录片《从农田到餐桌》,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3.组织各地农业系统配合开展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4.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对农兽药残留、动植物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5.组织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指导。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七)质检总局(6月26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宣传进口食品安全、国门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进口食品安全问题。

  2.举办“请来口岸找笑脸”主题活动,宣传近年来国境口岸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升广大消费者对口岸餐饮业的信心。

  3.开展“科学选择安心使用食品相关产品”活动,宣传食品相关产品选购与使用的小常识,帮助消费者提高鉴别优劣和正确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能力。

  (八)工商总局(6月27日)。

  1.组织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宣贯活动,全面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强化权益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协调组织报纸专栏、专版和网站等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组织指导各地围绕工商职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科普教育等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科学引导食品消费,提振消费信心。

  (九)中国保监会(6月28日)。

  1.举行“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保险”系列宣传报道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开展商业保险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主题宣传。

  2.组织各大中央媒体实地开展调研采访,利用保监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进展情况。

  (十)卫生计生委(6月29日)。

  1. 召开媒体沟通会。发布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工作进展信息,邀请媒体代表和食品安全专家深入交流,解疑释惑,正面引导。

  2. 组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现场参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展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工作进展。围绕食源性疾病防治进行讲解,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防范食源性疾病提出建议。

  3. 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知识科普。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解读、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梳理整合各地各有关机构食品安全科普资料,充实科普知识库,通过网站专题、科普文章、进社区等方式深入开展科普宣传。

  (十一)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30日)。

  1.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兼并重组工作会,组织地方和企业交流兼并重组的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加强企业兼并重组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2.举办“食品安全深度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部署部分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邀请消费者和媒体记者实地参观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宣传企业在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提升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

  (十二)教育部(7月1日)。

  1.组织教育报、教育新闻网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做法,通过图说学生食品安全等形式,宣传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营养餐食品安全等问题。

  3.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7月2日)。

  1.举办2015年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主题为“食品安全 国际共治”,邀请国内外监管部门、国际组织、学术机构等,共同探讨食品安全重要话题,交流治理经验,寻求深入合作。

  2.举办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公众走进专业机构,参加诺如病毒检验、农药残留检验等专题讲座,亲身体验食品安全科技保障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科学认知和报道水平。

  3.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各地区经验做法,宣传推广社会监督创新举措。

  4.指导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发布《中国食品安全认知地图》,展示大数据应用于食品安全公众传播的研究成果,揭示各地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最集中的意见建议、以及最具破坏性的食品安全谣言。

  5.指导南方周末报社开展保健食品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解读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形势,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引导新闻媒体科学报道相关话题。

  6.指导新华社广告中心开展“中国食品安全走进联合国”活动,树立中国食品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

  7.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和风险防控系列短视频,并在新媒体平台推出“食品抽检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专栏。

  8.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系列微访谈活动。

  9.指导新华网舆情中心开展“食品安全进高校”活动,培育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倡导青年培养合理、安全的饮食习惯。

  10.指导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绘制《食品安全法》图解手册,生动描绘修法亮点,彰显最严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11.举办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成立大会,引导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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