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媒体记者参加局新闻办主办的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新闻通气会。先介绍一下今天我们局各司办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王炼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麻颖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杨龙会。 王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到我们局参加新闻通气会。下面我把我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以来开展的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给大家做一个简要的通报。 一、2007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王炼:(一)完善中医医疗广告相关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广告工作,针对中医医疗广告中的突出问题,我局先后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医医疗广告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文号、有效期、医疗机构类别及诊疗科目的填写和处罚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处罚制度,保证及时查处问题,为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联合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医疗广告,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建立制度化的监测体系,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 王炼:(二)建立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和查处机制。我局设立了专职监测人员,对全国部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上的中医医疗广告信息进行监测,适时发布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进行查处。2008年以来,截止去年年底,通过监测共发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9914条,在各省去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的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下,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处罚医疗机构534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82家,停业整顿324家,吊销143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取缔13家,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2013年第一季度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信息739条次。其中,99%以上为变相广告。针对互联网有关中医网站进行监测,并提供17批虚假网站名单,致函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积极采取行动,并关闭670家,取得良好效果。 王炼: (三)加强舆论媒体监督,强化公开曝光机制。定期公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并通报有关新闻媒体。通过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多年监测,总结公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典型特征,经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形成积极的舆论氛围,提高了群众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 王炼: (四)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并配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每年联合发布年度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定期举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共同商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并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王炼: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中医医疗广告省级监测网络,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公告制度。今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对各地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情况进行在线链接,方便群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将中医医疗广告的管理纳入中医医疗机构综合管理体系之中,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中医医疗机构,取消其各种评审、评优的资格。 王炼: (二)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监督能力建设。尽快推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现有中医药监督工作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协调沟通,探索在现有卫生监督队伍中建立中医药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的中医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对违法中医医疗行为监管、查处的职责,对中医医疗广告和互联网中医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王炼: (三)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与监管,规范医药信息传播服务。继续推进中医药科普宣传、科普巡讲活动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设中医药专栏节目,使民众了解掌握科学、真实、准确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尤其是养生保健类知识。同时加强对各种信息媒体的监测,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对有关中医养生保健信息进行筛选,慎重报道,遏制劣质中医养生保健类信息泛滥的势头,规范中医养生保健市场。 王炼: (四)进一步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监管的合力和实效,及时交流信息,共同协商解决,对于可能出现的具有不良影响、危害群众健康的事件和苗头,进行快速反应,协同执法,共同把中医药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王炼: 中医药监督工作事关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虚假中医药网站进行全面监督和查处,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我局将继续坚持防打结合,在实践中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创造安全、优质的就医环境。我就简单通报这些,谢谢大家。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看到材料上面提到了2013年第一季度监测到虚假医疗信息有739条次,这是多大的比例?这么多虚假信息都呈现什么特点?民众怎么样去辨别? 麻颖: 非常高兴能就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工作回答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刚才中国新闻社的这位先生提出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在2008年已经形成了对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监测机制,形成了常规化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梳理分析,然后网上公示,并转发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麻颖: 在第一季度的监测当中,我们的监测方法是对一些报纸,一些省际的,包括一些市和地区的都市报、综艺报进行监测,每次监测是根据以往工作的重点来开展,比如某地违法广告发生率比较高,将作为我们的重点,我们只是抽查式的监测,并不是全覆盖。所以,这739条次的虚假违法广告占广告当中的比例,我们还没有进行分析,但是从这次的监测结果来看,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呈现了一个新的特点,主要是由以前经过审批的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真正的广告,转变为一种变相广告,多是以新闻报道、讲座、讲坛等方式来发布。 麻颖: 所以,它绕过了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监管,因为它不需要审查,给人的感觉它不是一个广告,这样发出以后,实际上有很大的欺骗性。老百姓对于一些虚假广告的警觉和识别能力在不断提高,但是作为一种新闻报道,一种治疗方法、一个专家技术的宣传性的资讯,他们的警惕性还不高。而且这种资讯可以连篇累牍,专门的版面,各种治疗方法,包括病例、各种获奖的宣传和照片,具有欺骗性。另外它也绕过了政府部门的一些监管,不需审查。这类信息属于《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当中提到的变相虚假广告,这是我们监测当中发现的一种新的动向。 麻颖:关于违法虚假广告的特征,经过这几年的监测,我们也总结出八个方面。一是机构显赫,专家权威。几乎所有的违法广告都把他自己的医疗机构夸成是卫生部的或者什么什么局的,或者什么什么机关下属的。另外对他的专家,又是政府津贴获得者,甚至在国际上获奖,又是什么学者。这方面的特点是非常显著的,把它的机构和医疗人员进行夸张夸大,骗取患者的信任。二是讲专治善治疑难病症。所有虚假医疗广告,重点是放在疑难病、多发病和老年病的治疗,因为这种群体是比较大的,另外这些病的治疗上确实有一些难度,所以他们在广告当中讲专治或者治愈,这种宣传是一个特点。 光明日报记者: 除了监管以外,比如有公众发现了虚假的医疗广告,有没有举报机制或者投诉机制? 人民日报记者:现在虚假医疗广告特别喜欢挂着中医的名字,比如说老中医,不开刀、不吃药,现在医药广告乱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谢谢 麻颖: 大家都有这个感觉,往往很多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当中,打着中医旗号的比例是非常多的,当然这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我先说一下共性的问题。 虚假医疗广告的治理也有很大的难度,甚至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一个方面,从共性来讲应该有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利益驱动。刚才我谈到,整个广告的经营发布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的链条,比如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起码这三大部分进行了一种互动。医疗机构为了宣传,扩大影响,增加业务收入,要做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通过这种经营活动、发布活动也获取广告的收益,形成了一种利益。但是如果正确地、准确地发布医疗广告,对老百姓宣传正确的方法和资源来治疗疾病、保证健康,这是有积极的意义。反过来,如果提供虚假的、诱惑性的或者不负责任的虚假违法广告,实际上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威胁,甚至会产生一些不良社会影响,比如对媒体的公信力、对医疗机构的公信力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利益是第一个方面的原因。 麻颖: 二是社会有需求,或者说有市场的需求。刚才我谈到,很多虚假违法广告是以难治性疾病为宣传重点。大家都知道,现在医疗发展的水平和我们群众对健康的要求还有很多差距,尤其是对一些难治性疾病有很高的期望值,但是现在的医疗水平还不能完全解决,这种时候就有一些不法的医疗机构来夸大它的疗效,什么肿瘤可以治、糖尿病可以治、高血压可以治,用了我的药,七天可以停药、高血压的药可以停,十天无疗效无效退款。所以有这样的市场需求,虚假的违法的信息就提供出来;如果没有这种需求,他也不能这样去做。这是第二方面的因素,有市场的需求、社会的需求,包括人的心理的需求,都想长命百岁、健康长寿,但是因现有的水平所限,一些不科学的、虚假的东西就出现了。 北京电视台记者: 想问麻司长一个问题,您刚才说了很多了,作为我们普通的老百姓,如何判断这么繁杂的中医医疗机构是否正规,是否具有诊疗资格。 杨龙会: 我补充一下刚才这位北京电视台记者提的问题。一个正规的医疗机构,按照现在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经过卫生和中医药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一般来说,规模以上的医院,没有执业许可证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小的,因为你建了这么大的医院,投入那么多,没有许可证?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一些门诊部或者诊所可能没有取得或者不能取得许可证。但是我们医疗机构的门诊部和诊所,在它的比较明显的地方要悬挂许可证,所以对于人民群众而言,对诊所、门诊部是不是有合法的资质或者诊疗的科目,是比较容易判别的。 主持人 赵明: 我们是一手抓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另一手抓监管。 王炼: 刚才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这可以说也是抓住了虚假违法广告之所以泛滥的一个关键关节。广告都是从哪儿打出来的?都是媒体刊登出来的,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也要通过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通过这几年对虚假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大部分媒体还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特别是一些权威部门的权威新闻媒体,比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很少打这种医疗广告。还有省一级的电视台,省报,也比较少。你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等,医疗广告就比较少。所以我们也考虑到,在打击虚假医疗广告方面,单靠中医药管理部门一家是不行的,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多部门联动,特别是媒体的自律作用非常重要。当然,我们对发布医疗广告有一套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的程序,这里头涉及到医疗机构,还有广告公司给你们制作医疗广告,还有工商管理部门要进行审批,最后卫生部门要审查。有时候我们在查处过程中有这种情况:通过审批的广告和最后播出来的广告是不一致的,这个问题就出在最后一个环节。所以说,打击违法医疗广告、规范医疗市场,要靠综合治理,靠一家是不行的。刚才我们也谈到了整治虚假医疗广告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 麻颖: 可能有些媒体的朋友也知道,有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几年每年部际联席会议要召开会议、讨论对策,或者组织人员到各个省进行检查指导,治理虚假违法广告,也包括食品药品的广告。为了从源头来做好这个工作,去年13部委,就是这个机制的成员单位,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的决定》,实际上那个就是针对媒体的内容比较多,比如媒体作为广告源承担什么责任,广告部的领导承担什么责任,包括继续追究你上面的领导部门承担什么责任。另外这次在4月,由工商总局牵头,现在正在进行为期3个月的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这个行动方案对各个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现在有个特别好的动向,前些天央视新闻我看到了一些消息,针对三家媒体发布的三条虚假的未经核实的信息,对采编记者、值班编辑和相关人员都进行相应的处罚。 麻颖: 这个问题非常尖锐和深刻。在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当中,有一些体制机制的问题。实际上,作为13部委的这种机制,就说明了有一些工作只靠一个部门是不能够解决的,但是多部门的管理,就是所说的多头管理,在衔接上、配合上,在一些制度设计上,确实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说医疗机构,刚才你也谈到了,谁发证谁负责,就是谁的孩子谁管。比如说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西结合医院,民族医院,这些机构由当地中医医药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它出现的违法问题,这个审批机构也有权对它进行处罚。比如说发布了虚假的中医医疗广告,在处罚上有这样几个情况,比如说警告,轻微地给予警告,另外给患者健康财产造成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停业整顿,撤销医疗广告的审查证明,或者一年之内不允许再重新申报,以至撤销他涉案的诊疗科目,直至最后吊销执业许可,在罚则上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对于中医医疗机构的处罚权力,县级以上的地方中医医药管理部门,都可以对于发布违法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进行处罚。 中国改革报记者: 通常有一句话叫打蛇打七寸,您认为最关键的环节是哪部分? 麻颖: 从刚才发布的情况来看,大家稍加分析就能够知道在哪个位置。比如说我们第一季度的739条当中,大部分属于变相广告,实际上它已经绕过了中医管理部门的监督。他不到我们这里审批,我们根本就见不到这些东西。但是在哪儿发布的?在媒体上发布的。 求是小康杂志记者: 我们知道现在人们对于保健、养生都很重视,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功能性饮料也都运用了很多中医的东西,比如说中药原料等等,请问麻司长,怎么样通过中医药管理局的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 杨龙会: 关于中医治未病,或者养生保健,要谈的话,新闻办也有计划,可能下半年会专门就这方面的问题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2007年启动了“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我们的设想是用30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医预防保健的服务体系,时间关系我就不展开了,我们也有一些比较详细的计划,前十年、中十年、后十年来划分,重点是什么。这几年我们主要开展了这样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广泛地传播中医治未病的理念,提高社会对治未病的认识度和认同度。二是着力做好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构建的四项建设任务,包括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平台的建设、技术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保障建设。三是开展治未病服务的效果评价。四是开展区域性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目前这些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地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