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大整顿之际 看国外怎么治理重金属污染

2011年08月05日 17:30   来源:人民网   

  美国、日本在工业发展进程中也出现过如今中国面临的环保课题。20世纪60—80年代,美国、日本等国频发重金属污染和空气污染。其后,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手段,西方国家已经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如英国在曾经污染严重的河流里捕捉到了绝迹已久的大马哈鱼。

  目前,美国有30余家蓄电池制造商,二次冶炼厂15家,至今仍是生产和使用铅酸蓄电池的大国,北美市场2006年共销售铅酸蓄电池1.15亿只,其中9500万只由北美当地生产。他们怎么治理铅酸污染?

  在环境污染发生初期,西方国家采取过一些限制性措施,颁布了一些环境保护法规。如日本大阪府1877年颁布的《工厂管理条例》,美国、法国等国也陆续颁布了防治大气、水、放射性物质、食品、农药等污染的法规。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西方国家意识到,环境保护其实不能只依赖法律法规去强制执行,更重要的是改变人的观念,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的源头。他们加大了环保投资,如美国、日本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此外,还大力开展环境科学研究,积极开发低污染和无污染的工艺技术,宣传现在西方国家所强调的环境道德,已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约束和调节着人们的环境行为。

  据了解,许多国家立法均规定了政府的环境责任。如美国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就明确规定了国家的环境责任,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及其机构的环境保护职责,并且将包括立法、政策、决定、规划及相关程序在内的几乎所有与联邦政府有关的官方行为都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调整。日本1993年《环境基本法》就明确规定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的环境保护职责与措施。我国在修改新的《环境保护法》时,也应明确规定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完善环境问责机制。因为真正的低碳环保产业,需要政府、企业和公民三方的共同努力来完成,同心同德,缺一不可。

  要正视中国血铅污染问题。2010年我国GDP总量为39.8万亿元。与经济腾飞时的美国、日本等国家类似,我国的第二产业迅速壮大,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但科技含量低。面对这种相似,我们不得不怀疑是否在重复走西方国家曾经出现过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

  铅酸污染乃至整个环保问题,小修小补已经只能治标不治本。在此次“休克”疗法之后,中国政府更应该从决策和战略入手,然后将其转化为可执行的法规和政策,并辅之以严厉而透明的公众监督。

(责任编辑: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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