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事故原因公布 天津停用奥的斯同型号产品

2011年07月07日 15:01   来源:人民网   李明 邓晶龙 周白石 郑东红 金学思 邢珊

 

 北京地铁扶梯事故发生后,天津市乘客在使用电梯时也更关注安全问题。

  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扶梯设备倒转故障,导致乘客伤亡的事故发生后,京港地铁已停止了4号线及大兴线所有奥的斯电梯的运行。昨天,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此次扶梯故障的调查结果,并在北京市展开自动扶梯的安全检查。而与此同时,天津市质监部门也迅速展开行动,除将天津市现有的奥的斯品牌事故同型号电梯停用之外,还将进行新一轮的电梯检验,确保电梯使用的安全。

  天津地铁全程监控运营风险

  乘梯加小心 乘客挺放心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7日电:针对地铁扶梯安全问题,记者昨天(6日)在天津市地铁1号线随机采访了几名乘客。在南楼站,家住开发区泰达三大街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在市里工作,他每天都采取“9号线+公交+1号线”的出行方式。对于“北京地铁扶梯事故”,张先生表示:“电梯出事是小概率事件,对此我并不担心,而且天津地铁给我的整体感觉还是很安全的。”同时,张先生表示自己对地铁平日运营的一些常见问题更为关注,例如行车间隔、车厢环境等等。家住红桥区本溪路附近、25岁的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每天都乘地铁出行,北京地铁出现事故后,乘电梯时变得格外小心,“现在乘坐扶梯时我都会下意识地抓紧扶手,比以前要注意多了。”于女士表示,天津地铁整体感觉还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多留意和自己相关的安全问题还是很有必要的。

  据记者了解,天津地铁1号线自2006年6月12日开通,至今已运营五年。截至今年6月份统计的数据,地铁1号线五年来共安全运行1122.78万列公里,安全运送乘客15681.4万人次,最高日客运量达到21.2万人次,共开行392953列次。记者了解到,在1号线运营过程中,地铁运营公司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分别通过制定方案、实施运行控制和编制应急预案三种途径进行管理,通过近年来的运营风险分级和管控实践,对辨识的近700项危险源、40项重要危险源建立了科学完善的排查治理系统,全程监控,持续改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电梯漏检解决难市民可电话举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监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规定包括住宅电梯在内所有电梯,都需要进行“年检”,即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针对电梯数量快速增加,住宅电梯安全问题愈显突出的现象,如何使物业管理部门真正担当起主体责任,杜绝电梯超期未检现象?天津市质监部门除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外,还采用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意识的办法。比如,河北区质监局制作了不锈钢提示牌1200个,贴在每一部住宅电梯的显著部位,提醒乘坐人员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电梯应在检验到期前申报检验、业主应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及时申报检验,并将检验合格标志贴于提示牌下方。近期,提示牌已陆续贴到了15个小区的300部电梯上,通过开展进社区宣传特种设备使用常识、居委会主任培训和联合检查,使居民了解了电梯知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也就是说,市民应关注自家电梯。

  如何识别所乘电梯是否安全?据介绍,安全标志是判断能否乘坐的依据 。年检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对于电梯这种特种设备来说,它也是市民判断自己乘坐的电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最直接依据,因为标志上面都注明了该电梯的到期年检时间,如果过期即为超期运行,安全将得不到保障。

  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比如,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一般贴在电梯入口或出口的两侧。市民可以通过查看“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了解到电梯应检验的时间。如果发现到期未检,应不再使用电梯,马上向物业或电梯使用单位反映,如得不到解决可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2365)举报。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电梯严重隐患的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会同实施该项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予以处理,并视情况作出停止使用的指令。如果电梯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在明显位置张贴应急救援电话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由质检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以罚款。

  质监提醒

  乘用扶梯也有安全须知

  针对此次出现的扶梯事故,特监处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市民搭乘扶梯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包括搭乘扶梯前,需系紧鞋带,将宽松的服装束紧离开梯级和侧面,防止被拖拽;乘坐扶梯时,靠右站立,扶好扶手带,不要与他人挤占在一个梯级上;不要扶靠侧面裙板;勿将头伸出扶梯侧面,以免撞到外侧物体;乘梯结束时,需看好边沿,快速稳步跨出,不要在出口处逗留。

  此外,搭乘住宅电梯的乘客应当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正确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使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强行扒撬电梯层门、轿门;在电梯内蹦跳、打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搭乘电梯;拆除、毁坏电梯的部件或者标志、标识;运载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专家观点

  电梯安全重在技术提升

  天津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宗群教授介绍,电梯安全的实质要求是电梯安全技术的提升。目前,我国在故障诊断、远程监控、智能维护三方面做得远远不够,远程监控仅有部分厂商能够实现;故障诊断往往是后置型的,即发生事故后才进行维修,而不能实现预判和提前解决;智能维护(对电梯状态智能判断可能出现的故障并提出解决故障的方法)则基本没有。中国大中城市人口密度高,公共空间的电梯使用率高于其他国家,磨损老化的程度也较快,就更需要在技术上进行提升,以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企业现在忙于市场,对技术水平提升投入有限。国家应该倡导形成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动,共推电梯技术发展的模式,并给予更多的投入。使电梯的安全系数得到实质的提升,这是电梯安全监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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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电梯早有设计标准

  早在2007年5月1日起执行的《天津住宅设计标准》中,天津市已经充分认识到高层电梯的重要性。《标准》规定,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中高层电梯当采用单电源供电时,电梯应具有当停电时自动平层并打开电梯门的功能。高层住宅应每层设站。

  天津市还注重高层住户的救援需求,《标准》明确“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2台,其中应配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标准》还要求,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并不应少于0.5米,当设置无障碍电梯时应不小于1.8米。但在记者随机采访的部分市民中,许多市民虽住在12层以上,但电梯均为小型电梯,不可能容纳担架。

  (李明 邓晶龙 周白石 郑东红 金学思 邢珊 见习记者 彭未风)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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