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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租赁应纳入城市公交体系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8月23日 13:58
傅新
    北京市将建立遍布地铁口、商业区、交通枢纽、宾馆写字楼及社区的200个自行车租赁点,推行自行车全城联网、异地存取的租赁业务,投入的公共自行车将到达50000辆。

    这当然是一件好事。生活在都市的我们都有一个切身感受:尽管城市公交发展迅速,但无论是地铁出口还是公交站台,离我们要去的目的地总会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往往不长不短,打车不合算,换乘公交太麻烦,走路又有点远——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一辆自行车,如果旁边有一个自行车租赁点,而且租价合理,那还犹豫什么呢?租吧!

    说起来,自行车租赁的好处大致有这样一些: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避免自行车遭盗抢。正因为自行车租赁一举多得,故而早已在国外很多大城市推行开来。比如巴黎,就有一份雄心勃勃的“自行车城”计划——在城市的各处建立1400个自行车出租站,人们在每270多米的距离内都可以租借到自行车。

    然而,自行车租赁在“自行车王国”的中国尚属新生事物,北京的做法尚处于摸索阶段,有不少有待改进之处。比如,200个租赁点相对于偌大一个北京城,无疑是太少了,这不仅不方便人们租车,也不便于人们就近还车;再比如,相比贵宾卡一年包租费100元,临时租车每小时5元的租费贵了些;再比如,400元押金远远超过了一辆普通自行车的“身价”,收这么高的押金没道理。

    说到底,这里涉及到自行车租赁业务的性质认定问题。如前所述,这种“公共自行车”不仅有利于人们出行,也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是一种既对个人有利,也对社会有利的新生事物,所以,政府应当将“公共自行车”看作是公交的一部分,纳入城市公交体系,将其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来打造,由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而不是交给营利性企业实施。政府可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就像政府补贴城市公交一样),在简化租赁手续的同时,实行低租价,以吸引更多市民骑乘“公共自行车”。

    当然,“公共自行车”能否一路走好,还与政府的城市管理理念密切相关。比如,“公交优先”已深入人心,那么作为公共交通一部分的“公共自行车”能否获得优先发展?至少,城市道路建设要保留一条自行车道,否则,建再多的自行车租赁点也是枉然。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任教于第二军医大学)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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