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初,第四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决定取消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我国农村开始了以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
(责任编辑:裴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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