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农业税

2009年08月05日 16:49   来源:农博网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1月1日起废止,9亿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2月17日,中国农民又告别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1月底,国务院专门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

  2月21日,第八个“三农”问题一号文件,提出要真正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裴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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