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

2009年08月05日 16:45   来源:网易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同年冬起,在新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除台湾省和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外,全国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使3亿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责任编辑: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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