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2009年08月24日 11: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中国成立后,各城市先后成立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部门,并开始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1949-1959十年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到1959年底,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为128212公顷,公园509个,面积达16581公顷。1978年资料显示,全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仅剩81735公顷,公园面积15228公顷。

  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城市园林绿化事业进入了辉煌发展时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978年、1982年国家建委和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先后召开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明确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功能和建设宗旨,逐步恢复建立了各级城市园林绿化组织管理机构和科研教育机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走上了规范、持续、健康发展之路。1988年统计,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增至308609公顷,公园面积增至35278公顷,分别是1978年的3.8倍和2.3倍。

  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从此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同年,建设部开启了“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评比。1994年建设部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并在1996年、1997年、1998年连续召开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暨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因此得以快速发展。到1998年底,全国城市园林绿地总面积增至745654公顷,公园面积增至73197公顷,分别是1988年的2.4倍和2.1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51平方米、21.81 %和26.56 %;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区)”有20个。

  针对高速城镇化过程中大规模建设活动和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尖锐矛盾,国务院于2001年召开了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确定了二十一世纪前10年城市园林绿化的奋斗目标,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开展。各地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将争创园林城市和人居奖作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的有力抓手,使城市绿化工作成为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监督、有科学评比、有管理机构和法规保障的系统工程。

  到2008年底,全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已达1747493公顷,公园面积218260公顷,分别是1998年的2.34倍和2.98倍。全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三项绿化指标分别为9.71平方米、33.29 %和37.37 %,比1998年高出6.2平方米、11.48个百分点和10.81个百分点;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达139个、园林城区7个,国家园林县城40个,国家园林城镇10个。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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