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列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重点产业

2009年01月15日 11:06   来源:人民日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议题。

    会议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中央采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措施,对稳定市场、改善预期、增强信心、促进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继续蔓延,对我国经济影响更加明显,必须进一步抓好中央确定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稳定生产,稳定就业,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会议研究确定了解决企业困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抓紧制定实施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振兴规划。

    (二)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兼并重组。推进重点领域技术进步,制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推动高技术产业化。

    (三)加大重要物资、资源的国家收储和商业收储力度,增加和充实物资储备。

    (四)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比重。

    (五)加快服务业发展。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

    (六)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支持力度。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积极发展各类教育和培训,把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计划。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策协调,抓紧细化配套措施,并尽快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精彩图片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