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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很高兴刘处长来到中国经济网,其实说到传销,90年代开始,我们就接触到这个词,包括一些打击传销的活动,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包括我们身边存在的,我们也听到很多关于我们的亲戚朋友身边的一些传销活动,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损失。现在的传销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演变,但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本质没有改变。请您从《禁止传销条例》的角度介绍和分析一下目前的传销及其形势? [09-22 10:06]

刘敏:法律他是这样的,就是通过法律的严谨性。法律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严谨性,但是往往严谨以后,文字上很周严,便一般的人都不会对这个法律条款有很深的理解。所以我们开玩笑地讲,法律严谨了,也就使人看不懂了。我们说什么是传销呢?大概有三个特征,我们叫做介绍加入,第二个就是叫组成网络,第三个就是复式计酬,什么叫加入呢?你要想加入这个组织,必须有介绍人,必须通过别人介绍才能加入。 [09-22 10:08]

刘敏:第二个你只要加入以后,你就有权利或者资格介绍别人加入。第二个组成网络,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网络,是人与人之间的人际网络,组成上下线关系的人际网络。第三个复式计酬,你不仅仅可以从直接发展的人员的数量或者直接发展人员销售商品的数量来计算报酬,还可以以你发展的所谓的下线的数量或者是销售商品的数量计算报酬。 [09-22 10:10]

刘敏:如果是有这样三个特征,介绍加入、组成人际网络、复式计酬,这基本上就是一个传销组织了,特征比较明显了。如果老百姓在一般的生活当中遇到这种事,觉得有这三个特征,那么接着你就可以打电话,不管110还是12315,可以咨询一下有关的执法人员,他们给你一个答案,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要参加这种活动了。 [09-22 10:11]
主持人:看来通过别人介绍,包括去发展下线的特点看,其实传销整个集团的组织应该是很严密的。 [09-22 10:12]

刘敏:对。 [09-22 10:12]

主持人:我们的人一旦加入到这个组织当中,我刚才也说了,很多人可能因为一些负债,或者是因为他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家人造成了自己生活家庭的破灭,那么传销的危害,我们现在总结来看有哪些方面呢? [09-22 10:12]
刘敏:传销危害应该分几个层面讲,一个可能对直接参与者本身有危害,再一个来讲,应该是对社会的危害。对参与者本身来讲,可能会造成夫妻反目、夫子同仇。再一个来讲,个人的经济上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国家之所以打击传销,除了维护社会这块的利益之外,更多的是针对加入传销的人员,他们一定会赔本,一定会造成经济损失,个人经济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 [09-22 10:13]
刘敏:从社会来讲,有这么几块危害,第一个破坏社会秩序,第二个就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破坏得非常严重。道德是建设社会核心体系的一个基础,那么在传销人员当中,他就是一个骗子,夸大宣扬的一个骗子,骗亲朋好友,把道德体系最基本的东西破坏掉了。第三个来讲,是引发大量的刑事案件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 [09-22 10:13]

主持人:其实我们在看很多这个传销集团介绍你加入的时候,都提到钱的问题,您刚才也提到会使经济受到很大的损失,他在宣扬当中,会说让你挣到很多钱。 [09-22 10:14]
刘敏:通常的传销都会晓之以理,他们都会承诺加入这个组织以后,会获得多少报酬。但是反过来讲,我们认真想想,传销这件事,并不会产生新的财富,所有人分的都是后加入者交的钱,上下层层来分。因此来讲,整个这个组织体系,只有金字塔尖上的那部分人可能会获得利益,但是他也会受到社会上的惩治。剩下的人肯定是挣不到钱的,他们只是把你的钱拿去给别人分,并不能让你分享到财富。 [09-22 10:14]
刘敏: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传销需要你不断地发展人员,就要依靠后面的人来延续这个行为,你才能挣到钱。不管是从数量的角度讲,还是从社会学的角度讲,不可能全世界的人都发展来搞传销,这个网总有支撑不下去的时候,那么这个金字塔底下的人会损失越来越大。算另外一笔帐的话,就是我们作为一般的老百姓来讲,你发展的是谁? [09-22 10:16]

刘敏:你去做这个事情谁相信你?光交钱没有钱来,你不生产、又不销售、又没有价值,怎么产生新增的利润?只有去发展人,不断地去复制、不断发展下线,你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讲,无非就是把你的亲戚、朋友、把最信任的人骗进这个行业来。 [09-22 10:16]
刘敏: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你交3800块钱你入门了,让你叔叔交3800块钱,比如说给你600块钱的利益,其他人再去分,就算你赚钱了,实际上你们也交了7000块,这不能叫赚钱,说句不好听的,你还不如直接跟亲戚朋友要一点。所以可能你自己,比如你交了3800,发展了一定的下线,可以捞回一点本,但是实际上家庭的财富已经进去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说为什么传销不赚钱,就在这儿。 [09-22 10:16]

主持人:我们谈了这么多年的传销,也打击了这么多年的传销,媒体也报道了很多的骗局,我们国家对传销也有很大的打击力度。在这种强大的宣传形势下,还有这么多人上当。 [09-22 10:17]

刘敏:除去这些客观上的问题来讲,单纯从参与者心理分析这个事,他这个事就是有几个方面的因素,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整个国内经济形势也在下滑,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讲,我们比较好,但是也在下滑,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09-22 10:17]

刘敏:这些人希望获得就业的资质,有一个地方去挣钱。在这种情况下,急于找一份工作。那么,这个传销组织就借用他人急于求成的心理欺骗他们。这是一种情况。第二种,就是很多人参加了传销组织以后,他不一定不知道这个传销组织的危害,或者什么是传销,他不一定不知道。 [09-22 10:18]

刘敏:但是,更多的人是因为什么?这个就是传销和其他违法犯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他欺骗性强的同时,他控制性很强。曾经有一个社会人士讲,他认为传销比一些邪教还厉害,邪教仅仅控制了人的思想,但是传销是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那么人身被控制之后,就进行精神控制,就是强行洗脑的环节。然后让你把钱交出去,实际上这个时候对你进行了经济的控制,通过人身、经济、精神三位一体的控制,这个人就很难再自拔。 [09-22 10:19]
刘敏:特别是遭受了比较巨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这个人就很难自拔了。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传销之所以危害比较严重,他利用人的亲情、信任关系,因此很多人也知道传销是怎么回事,但是遇到具体事的时候,他所信任的人欺骗他的时候,他还是不由自主掉进去了。经过三位一体控制的时候,很多人不能自拔,因为受到了很多的压力。 [09-22 10:19]

主持人:我们看打击了这么多年,随着我们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传销也会变着花样,采取多种形式蒙骗人加入到自己的组织中来,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现在我们国家的这种传销形式是什么样的? [09-22 10:19]

刘敏:从整体打击传销的形势来看,原来蔓延的趋势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在一些地区,还是在不断发展。 [09-22 10:20]

主持人:自我感觉,可能在我身边这种传销的现象很少了,但是您刚才说,在有地区还是比较猖獗的。这个“有些地区”是指我们国家的什么地区呢? [09-22 10:20]

刘敏:是这样的,按照国务院在0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上,列了14个重点省份和地区,近年来的这个形势的变化,有一部分省区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还有一部分省区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 [09-22 10:20]
主持人:自我感觉,可能在我身边这种传销的现象很少了,但是您刚才说,在有地区还是比较猖獗的。这个“有些地区”是指我们国家的什么地区呢? [09-22 10:20]

刘敏:是这样的,按照国务院在0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上,列了14个重点省份和地区,近年来的这个形势的变化,有一部分省区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还有一部分省区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然存在。 [09-22 10:20]
刘敏:国务院200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公布了14个重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传销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这些地方都是我们打击传销的重点地区。经过这几年的变化,有一些省区形势得到好转,有一些省区的任务仍然艰巨。还有一些省区又有新的变化,原来不是重点地区的,现在成为了重点地区。 [09-22 10:21]
主持人:这些省在您看来,是不是有一定的地域特点或者经济特点才会使传销在这些省区比较猖狂? [09-22 10:21]

刘敏:传销无论是经济发达还是落后地区,它都会存在,但是相对来讲,有一个过渡。从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发展中的地区过渡。如同我们国家一样,传销这种违法行为,最早是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才出现。 [09-22 10:21]
刘敏:从欧美国家进入到亚太发达国家,然后进入我们国家,因此从发展的、历史演变的角度来讲,它有这么一个特点,在我们国家,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逐步向东西部地区扩散,所以我们国家的传销是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扩散。 [09-22 10:22]
主持人:是否因为西部的经济不太发达,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想通过一些手段急于使自己的现状得到改变有关系? [09-22 10:22]
刘敏:跟这个没有直接关系,本身来讲,应该说它有对传销的逐步认识过程。就像传销刚进入我们国家来的时候,人们也不知道传销怎么回事。传销在我们国家一度没有人管理,后来我们还甚至做过一些规定,想把它作为一种经营方式,以为它能够合法存在。 [09-22 10:22]
刘敏:之后才发现它的危害性。因此,我觉得相对落后西部地区、发展中的中部地区或者是东部地区,它也有对这个事物的逐步认识过程,尽管我们不断宣传,但是每个人没有亲身面对和体会它的时候,可能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概念,所以它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确确实实现在也体现出来,一些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现在对打击传销活动非常重视。这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 [09-22 10:23]
主持人:提到这个传销,可能人们也会想到直销,在概念上这两个词有什么区别? [09-22 10:23]
刘敏:我觉得这个传销和直销,它作为一种舶来品的概念,就是从国外引进的这么一个概念,可能各个国家也好、各个地区也好,包括各个专家学者也好、社会一般人员也好,他对这个词都有一个自我理解。但是我们既然已经有《禁止传销条例》了,我觉得这两个词应该是在法律的概念下我们怎么理解的问题。 [09-22 10:27]
刘敏:特别是当前有一些专家学者,在不断地探讨经济问题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涉嫌传播的一些传销违法活动。比如说所谓的消费资本论理论,这是在给人一种违法的信息,实际上是给这个违法活动提供了所谓的支持。我们认为,就是所有的东西,既然在法律明确的情况下,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理解。 [09-22 10:27]
刘敏:按照我们国家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就是企业经过批准,招募直销员,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他只能根据自己直接销售的产品的金额提取报酬,不能有层次和上下线的关系。传销跟直销的区别,就是有层次、允许有上下线的关系。 [09-22 10:27]
主持人:而且商品可以加价。 [09-22 10:27]
刘敏:另外直销有一个相对价值和使用量相符的一个产品。而传销是有的没有产品,有的有产品,但是这个产品实质上是一个虚化的符号,是为了取得入门的资质,必须要购买或者必须要消费的产品。 [09-22 10:28]
主持人:他的重点已经不是放在商品上了。 [09-22 10:28]
刘敏:所有的人在参与传销的活动当中,他的重点已经不是使用、销售产品了,他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人,通过发展人,能够从下线当中提取报酬。 [09-22 10:28]
主持人:刚才咱们也了解很多关于一些具体企业的经营模式。怎么辨别是不是传销行为呢?有的网友就问,比如现在一些直销的企业,比如说安利;一些可以发展人,从中我可以拿提成的一些保险性的行业和企业等。我们的消费者、老百姓可能还存在一些区域上的误区,您能不能给大家解释一下? [09-22 10:28]
刘敏:所有批准的直销企业的名称可以在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上查到,他们都必须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执行,这个条例也很明确,只能发展直销员,只能搞单层次的推销活动。直销员的报酬只能建立在自己直接销售产品的数量上,作为提取报酬的唯一依据,其他的都不允许。 [09-22 10:30]
刘敏:社会上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层面是一些企业刚进来的时候,用了团队计酬的方式,因此社会上对他有习惯性的认识。第二个,这些企业得到批准以后,他对自己过去的经营活动,或者跟国际上的经营活动有一个改变的过程。在这个改变的过程当中,应当说也是一个相当困难的过程,会有一些反复,也会出一些问题。 [09-22 10:31]
刘敏:但是,我们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法律的规定也是非常明确,就是说必须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进行监管,严格规范。那么直销企业在它申请从事直销活动的时候也明确对社会承诺,它不得从事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这个过程当中,可能会有反复,会出现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的态度、法律的规定都是非常明确的。我们的态度是坚定的,必须严格依法规范。 [09-22 10:31]
刘敏:企业在加入直销的时候,他都会对社会、有关部门作出一个承诺,绝对不能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也好、工作当中,发现有企业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者禁止直销条例规定的,都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投诉,有关执法部门一定会依法作出判定。 [09-22 10:32]
主持人:我看网友的一些提问里边有一些问题是关于这个传销和就业的,有的网友就问,是不是很好地解决了就业,这种传销现象就不会发生了?有人也提问说,如果打击传销这些人怎么办?就业问题怎么办? [09-22 10:32]
刘敏:第一,传销跟就业有一定的联系。如果就业形势比较好的话,大多数人可以很容易获得工作的机会的话,可能被别人骗去从事传销的机会就会减少。第二个方面,我觉得传销根本就不能够解决就业的问题,它完全是一个违法活动。 [09-22 10:33]
刘敏:除去违法行为,从经济角度来讲,因为它本身并不产生财富,只是大家在分取后来参与者的入门费,如果大家都采取这种方式的话,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都会被破坏,如果把它作为一种就业方式来讲,我觉得简直是天方夜谭。换一个角度,我们在接受群众的咨询当中,经常有人问,它很好地解决了就业,为什么不让我们干。 [09-22 10:35]
刘敏:从经济的角度讲完后,我们也会跟他讲实在的话,如果说你交了3800块钱就可以解决就业,就可以发财的话,实际上各个国家替老百姓交的社保、医疗保险,这个费用远远不止3800块钱,国际上这么多国家经历了这么多年,他们会不会想干脆给你们发3800块钱让你们在家等算了,还用你们去劳动创造? [09-22 10:35]
刘敏:最起码不用你这么辛苦,远离家乡,环境艰苦的遭受这种罪,没必要。每一个国家都可以交3800块钱,然后你在家等着就行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根本就不需要再从事社会劳动和社会创造了。 [09-22 10:36]
主持人:也就是说就业和传销可能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绝对不可能是主导关系。 [09-22 10:36]

刘敏:由于就业形势的紧张,可能有一部分人被骗去从事传销活动,但是传销绝对不是就业方式。如果混为一谈的话,就相当于把吸毒、贩毒,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混为是就业一样。 [09-22 10:36]
主持人:有的网友问传销现在主要集中在什么样的地方或者什么样的行业,比较容易发展壮大? [09-22 10:36]
刘敏:刚才我已经讲过传销活动相对突出的地区了。“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行业”这个概念,我们以前没有讲过。但是当前传销有一个活动特点,由于传销的极易传播性,使其成为了一些违法组织者连续获取暴利的一种手段,传销现在已经跟违法集资、诈骗等违法活动差不多了。 [09-22 10:37]
刘敏:这是一些大型的传销案件,像最近的万里大造林,既有传销特征,也有其他的违法活动的特征。传销的手段,已经被违法犯罪组织者经常地利用在各种可以利用的行业或者机会上,来达到他们迅速敛财的目的。这个很难讲在哪个行业容易出现,哪个行业不容易出现。 [09-22 10:37]
主持人:有的网友问,对组织参与传销的人有什么处罚?怎么总感觉他们被抓了,又很快把他们放了。还有的说,哪些法规是对传销人员量刑的?特别是对“二进宫”的人? [09-22 10:37]
刘敏:为了打击传销,在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一个《禁止传销条例》,通过这两年的实践发现,确实在打击力度上有一些欠缺,因此在今年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中专门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从刑事的角度加大了力度。在以往的打击过程当中,确实存在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对一些传销的组织者打击不够这种现象。 [09-22 10:41]
刘敏:我们在这一次执法行动当中,我们刚刚公布的一组数据,很明确地告诉大家,用刑法修正案这个武器,我们这次百日执法活动当中,抓住了大批的传销头目,希望在这个基上,能够有利地判处一批传销组织分子,起到警戒社会的作用。 [09-22 10:41]
主持人:有的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对于这些盲目的群众,我们应该如何对他们加强教育,远离传销,有些人明知传销违法,还要去,而且他身陷其中了,怎么对其进行救助? [09-22 10:42]
刘敏:对一般的参与者,还是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大多数人员来讲,还是教育为主,因为这是传销的特点决定的,很多人参与传销的时候,既是一个骗人的,同时也是一个受骗的,由于这个特征,从法律来讲,还是宽严相济,教育为主的方针。 [09-22 10:42]
刘敏:在具体过程当中,一个人由于从事了传销活动,通过三位一体的控制之后,往往达到了不可自拔的这种情况。除了政府正面的通过媒体的配合,做大量正面的宣传报道之外,对这个传销的特征进行揭露,防止别人再进去之外,也需要社会的其他力量。 [09-22 10:42]
刘敏:对被骗参与的传销人员,给予一定的救助,同时也需要家庭亲友的帮助。如果在这个救助过程当中,有什么需要执法部门在理论上,或在某些方面可以配合的,我想执法部门将义不容辞。 [09-22 10:42]
主持人:说到传销手段,我们刚才谈了现在有很多种,我们平时接到的手机信息,其实有一部分是传销类的信息,您在这个禁止传销处也经历了一些案子的打击活动。能不能给我们举几个例子,比如说信息进来,我们怎么能甄别出这是传销组织的作息? [09-22 10:43]
刘敏:我觉得人们现在接受的信息量非常大。在现实和虚拟的两个部分,如果你在网上,在虚拟空间,遇到一些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给你发出一些所谓提供一些赚钱机会、提供一个赚钱的平台等等这种方式的时候,你首先要想到天上不会掉馅饼,你在接受别人这个信息的同时,对照着我们刚才讲的三个特征来看一看,是不是这种情况。 [09-22 10:47]
刘敏:如果看了以后,还觉得分不清楚的话,我建议去咨询一下。现实生活往往跟网上不同,你会遇到大量的亲朋好友,以这种介绍工作、给你比较好的条件、优越条件的工作的情况。 [09-22 10:47]
刘敏:在这种情况下,你要问一问,特别要关注一下媒体的一些报道,对于一些有可能骗你去从事传销的一些地区也好、或者具有传销特征行为的人也好,还是要问一问,避免去了以后上当受骗。现在来讲,一般的传销组织,主要打着这么几个旗号,第一个所谓的就是加盟连锁、第二个连锁经营,第三个资本运作,或者叫纯资本运作,类似于这种情况的,就有可能是传销。 [09-22 10:48]
主持人:能不能稍微具体谈一谈? [09-22 10:48]
刘敏:所有网上提问题的都听说过这个,可以这么说。 [09-22 10:48]
主持人:其实现在随着互联网越来越发达,您刚才也谈了,互联网上这种传销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了,包括我们知道的“蝴蝶夫人”这个案件。那么,新时期互联网上的这种传销的特点是什么呢?它更容易被哪些机构利用? [09-22 10:48]
刘敏: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征,比如说跨区域、跨局域、跨地区、身份识别等等,因此互联网本身就给传销活动增加了更加隐蔽的色彩。利用互联网传销,就具有了跨地域、更隐蔽、欺骗性更强的特点。 [09-22 10:49]
主持人:反正就是一句话,我们这个老百姓怎么来杜绝传销,我自己感觉就是一定要认准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能想不劳而获。但如果这个人进了传销的团伙之后,无论是别人把他骗进去洗脑的过也好,或者你已经加入、或者你已经明白了,想出来也好,怎么展开自救呢? [09-22 10:49]
刘敏:其他分为几个步骤,就是在初加入的时候,如果这个人刚刚被骗到这个地区,你怀疑他是被传销组织所骗,你能够和你这个被骗的亲友联系上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鼓励他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执法部门举报。传销组织会欺骗这个新加入者,说当地的政府不管,当地政府是支持的,以这种名义来欺骗他。 [09-22 10:49]
刘敏:实际上只要你举报,不排出个别现象,绝大多数政府执法部门一定会采取果断措施,这是第一点。第二个来讲,如果你已经加入了一段时间了,或者你发现你的亲友已经加入一段时间了,这个时候你要有尽量详细准确的信息。因为很多群众举报说,他通过什么电话打过家里的电话,实际上从一个城市里去追寻一个电话有如大海捞针,所以尽量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 [09-22 10:49]
刘敏:比如说你的亲友身份信息,第二个有什么特征,第三个他曾经在什么地方给你打过电话,第四个你知不知道他大概居住在什么地方,越详细的地方,可能对自己的亲友越有帮助。在这个过程当中,除了政府营救以外,作为个人来讲,我想提醒一下被骗人员家庭亲友的朋友,如果他打电话给你,要你汇钱给他的话,请你们忍痛,千万不要汇款给他,不然只能纵容他。 [09-22 10:50]
刘敏:如果说你汇款给钱,他等于是三层控制了,如果你不汇款给他,他尽管接受了前期的所谓人身控制、中期的洗脑,但是他不会继续留在那,传销组织也不要他。他的目的是为了骗钱,钱骗不来就不需要他。在这个过程当中,也会有一些包括你的亲友,骗他去的人打电话来,对你实施威胁或者恐吓,或者说你的亲友怎么怎么样了。 [09-22 10:50]
刘敏:这个时候,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坚定。第三个,我觉得需要政府和专业人士的配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既要有政府对窝点和组织者的打击,又要有心理各方面得辅导,同时有再就业的机会,有家庭的辅导。 [09-22 10:50]
主持人:随着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的开展,我们很希望您能讲几个比较有特点、有针对性的传销打击的案例。当然这个亿霖、蝴蝶夫人的报道得比较多了,还有没有针对性强、比较典型的一些案例? [09-22 10:52]
刘敏:我请大家相信执法机关、相信政府,不管是这次百日执法行动,还是以往的打击活动,确确实实都是在认真地履行职责、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关于这一次的百日执法行动的情况,基本数据我可以告诉大家,但是由于时间比较短,大量的案件现在都在积压过程中,案件的具体细节,我现在确实不便向大家直接透露,但是我们一定会在这个百日执法行动结束以后,把一些侦破、批捕、审判的案件,通过各种媒体或者形式向广大网友透露。  [09-22 10:52]
主持人:在打击传销的过程当中,我们面临的最大障碍,或者最大的问题存在于哪些方面? [09-22 10:53]
刘敏:在打击违法传销过程当中,确实也存在一些,比如说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力量不足等等的客观的情况。但是,实际上让我本人感到最大困惑或者最大障碍的地方,就是当你真正面对那些上当受骗的参与传销的人员时,他们还不知悔过,非常茫然的那种状态。 [09-22 10:55]
刘敏:我觉得这个对我是一个很大的困惑,可能也是对执法打击人员的很大困惑。怎么样对待一般的参与人员,特别是已经加入传销的人员,怎么样有更加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反洗脑也好、进行教育也好,可能现在还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 [09-22 10:55]
主持人:这也正是我接下来想问的问题,就是对那些已经被打击了的传销组织,脱离了某一个传销组织的人,他又会二次进入这个传销组织,怎么办? [09-22 10:55]
刘敏:我们现在采取了这么几个步骤,一方面,通过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不仅仅对组织者进行打击,而且对骨干分子也进行打击。近期查处一个案例,我们不仅仅把组织者抓了,而且把他各省的分支头目也全都抓了。第二个我们建立了一个传销违法活动的信息库,不仅仅有传销案件,也把传销骨干分子的名字录入信息库。 [09-22 10:55]
刘敏:如果一旦抓到,不管是第二次也好、第三次也好,如果发现有些人员屡教不改的话,又不构成犯罪的话,我们会采取行政的措施。第三,我们也把所有参与传销人员的信息、争取把它录入到信息库,这块主要是便于分辨出组织者和头目,予以打击。另外就是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09-22 10:56]
主持人:其实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那些传销头目、传销骨干分子的,我们还是在探讨刚才您所谈的面临的困惑问题,就是比如说一个普通人,加入到传销活动当中,这个活动被打击了,他可能脱离了出来,他这个思想没有被清除干净,又去参加别的传销活动。这是不是我们现在在打击骨干分子活动的同时,又在关注的另一个领域? [09-22 10:56]
刘敏:对一般参与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一直是我们比较重视的活动,但确确实实来讲,取得的效果跟我们的付出有差距。我们也在努力探索一些新的方式,来改变这个状况,比如说我们现在正在建立的无传销社区工作,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使我们这个防范抵制传销的信息传达给社区每个人,防止这些人上当受骗参与传销。 [09-22 10:56]
刘敏:一方面防止自己的人出去,另一方面防止传销进来,通过这种长效机制的建设,巩固打击传销的结果,不给传销立足之地的话,这些人的反复就会相对少一点。第二,我们现在开展无传销校园创建工作,主要针对大学生急于就业,防止他们被骗参与活动。 [09-22 10:58]
刘敏:第三,打击传销志愿者,通过志愿者的一些志愿服务,手牵手、手拉手去帮助那些传销受骗人员。第四,我们一些省市现在也在采取一些局部的劝化,就是集中对一些曾经参与传销的人员返乡以后的宣传教育活动。比如新疆、浙江,他们都在采取劝化作用,参与传销人员返乡以后,对他们进行宣讲。 [09-22 10:58]
刘敏:再一个我们也在鼓励很多参与传销人员,曾经参加过传销的、已经脱离了这个组织的人员,让他们以现身说法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09-22 10:59]
主持人:我想在从事传销人员的周边,我们的家人、朋友也应该为自己的亲人去做更多的工作。 [09-22 10:59]
刘敏:我觉得家庭的感化作用非常重要。家庭的温暖、支持和帮助辅导,可能对他们的教育影响会很大。 [09-22 11:00]
主持人:好,谢谢刘敏处长! [09-22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