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用法制手段保障生态文明之路

2009年10月14日 16:02   来源:新华网   

  地处西南腹地的贵州因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物资源,被称为"公园之省"。为了保护好作为生存之基和发展之本的生态环境,贵州省提出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到2015年,基本遏制石漠化面积扩大的趋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

  贵州省提出将完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大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围绕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一批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改造、现有生产工艺改造等工程和工业节水项目,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区域限批制度,抓好火电项目脱硫并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加强乌江、南北盘江、赤水河、清水江、都柳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等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监督工业企业实现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贵州将抓住资源开采、资源消耗、再生资源产生和消费等关键环节,推进煤炭、电力、冶金和化工等重点产业的区域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一体化建设。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开发中的伴生资源、工业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努力实现能源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加快实施贵阳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和瓮福集团公司、开磷集团公司、赤天化纸业公司、茅台酒厂等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抓好一批循环经济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同时,完善土地、水、矿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重点建设一批磷石膏、粉煤灰、煤矸石和建筑弃渣等主要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点项目,鼓励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推进建筑墙体材料革新、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和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积极支持以能源、矿产等资源型产业为主的地方和企业发展深加工产业和新兴产业,超前谋划和加大对资源枯竭地区接续产业培育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转型。

  此外,贵州将坚持治水与固土并重,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举,整合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科学确定不同类型和不同地貌单元石漠化地区综合防治的主攻方向,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推广农村节能技术。加强贵阳生态文明城市和黔东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

(责任编辑:朱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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