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法律专家揭秘消费陷阱——网购篇

2009年03月10日 15:07   来源:每日新报   
  3·15到来之际,天津每日新报警法版特别开辟专栏,从今天开始,为期六天,揭秘网上购物、汽车买卖、房屋买卖、婚庆、装修、餐饮等六大热点消费领域中的陷阱。届时,我们将针对
典型案例,邀请新报法律专家团的六位法律专家,为您出谋划策,教您如何摆脱困境、更好维权。

  近年来,网购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青睐。但是殊不知,网民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常会一不留神,落入不法商家的种种陷阱之中。

  孙小姐是天津市一家外企的白领。前段时间,她想送男朋友一件生日礼物,选来选去,看中了网上一款知名品牌的电动剃须刀,标价比市场价便宜200多元,而且在商品介绍里标明是行货、正品、假一赔三。孙小姐选了一款自己喜欢的颜色,并提前支付了货款和运费。但是几天后,当她拿着剃须刀送给男朋友时,却被男友看出了端倪。原来,不但她收到的剃须刀与网上图片有偏差,而且她所收到的也并非行货。

  为此,孙小姐要求对方退货,并让对方根据承诺“假一赔三”。可她得到的答复却是没有发票,证据不足。多次拨打对方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真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孙小姐气愤地说。

  ■律师提醒:一定不要自认倒霉!

  天津市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忠良在此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多加小心,避免掉入陷阱:

  第一,应尽量到一些大型正规的电子商务网站购买商品,比如淘宝、易趣、拍拍等,它们在网购风险控制和网购陷阱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二,应选择信用和买家评价较高的商家进行交易,要注意一些恶意炒作信用的商家,如果某一商家的信用短时间内涨的厉害,坚决不要买他的商品。

  第三,对于心仪的商品,应多看看其他买家的使用评价。发货前,和卖家确定好商品的质量、颜色、大小、尺寸以及发票等信息,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消费者一定要求商家提供服务质量好的物流公司进行运送,这样既能及时收到货物,也能避免出现物品损毁、掉包等问题。收货的时候,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

  第五,付款时,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如支付宝,做到货到付款,一定不要提前付款。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采用银行直接转账。遇到不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让消费者直接打款的商家,一定不要和他交易。

  同时,谢律师也提到,如果网友不幸掉进网购陷阱,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要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律师表示,我国目前在网络购物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滞后,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涉及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主要依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调整,这些法律法规在处理一些网络购物案件时已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虽然在网络购物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难题,例如,易引发产品质量纠纷,责任主体和诉讼管辖确认难,诉讼成本高,调查取证困难,对网络欺诈的法律适用界定不明等。

  但谢律师表示这并不代表消费者在遭遇网购陷阱时束手无策,他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保存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当遇到网购陷阱时,可以立即致电网站客服或者进入网站交易安全专区进行举报,相关网站会和各地公安网络监察部门共同打击,或及时到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有力地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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