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城乡差距迈出新步伐 余姚农民喜领"退休金"

2008年01月04日 11:2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孙晓青
    “现在好了,不用愁了,政府给我们设立了养老保障,我们可以安享晚年了。”家住革命老区、浙江省余姚市梁弄镇东溪村74岁的老农何沛昌领到了他这辈子第一份养老金,该村还有40多位老人和何沛昌一样共享了这份喜悦。

    这是余姚市委、市政府新年送给老年农民朋友沉甸甸的红包。从2008年1月1日起,余姚市的全部农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都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退休金”了,余姚正式实施农民社保新政——《余姚市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成为浙江省第一个制定并实施保障型农民养老政策的县市。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民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空巢家庭的增多,农村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去年初,余姚市临山镇临城村一村民致信市政府,倾诉了对自己老年生活无保障的困惑和无奈。

    “余姚作为发达地区,应该率先破题,让农民安享晚年。”这封催人泪下的长信引起了余姚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蹲点、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在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十易其稿,制定了在现行家庭养老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全市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同时辅助实施对交不起保费的农民发放生活补助的试行办法。

    这一办法实行个人缴纳与财政拨款相结合,个人缴费与领取养老金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一次性缴费21000元,每月领取养老金210元;第二档一次性缴费18000元,每月领180元;第三档一次性缴费15000元,每月领150元。

    去年12月1日,余姚市启动实施养老保障办法。办法规定,凡该市农业户籍且年满 16周岁及以上人员、从市外迁入并取得该市农业户籍满 7年人员,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障。此举标志着当地55万农民将迈进多层次多方式的养老保障体系门槛。

    “农民缴费、政府兜底”的办法,受到村民的欢迎。12月份的头几天,余姚全市各地的村办公室成了村里最热闹的地方,前来办理“养老金”的村民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到12月28日止,共有11300人参保。

    据余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测算,按照规定,该市财政平均将为每名参加新型农民养老保障人员补贴近3万元。

    余姚农民“退休”的举措,受到有关专家的关注。长期从事社会保障研究的浙江大学公共关系学院教授何文炯认为,余姚的办法充分体现了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农民养老保障低于当地早已实施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250元的标准,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0元的标准,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

    宁波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中心副主任陈超则认为,余姚出台的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适应农村和农民的特点,农民看得懂、好算账、易接受,不失为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一种实用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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