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后 炼油将获“稳定”利润

2008年12月12日 10:55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金证券 刘波
    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对炼油企业的重要意义在于可以基本保证其盈利。改革后,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方案并未就成品油调价频率及幅度做详细规定,我们认为,应该不会重回以往“一月一调”的老路,调整将根据原油价格情况而明显灵活。

    两大石油集团今年前三季度炼油亏损严重,直到11月下旬才转而盈利。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落实后,炼油企业将获得“稳定”利润。

    对于成品油流通领域,方案的意义在于可以根据市场及成本情况来调整零售价(在最高零售价之下),增强各加油站竞争力,并可充分利用原油价格走势“顺势”调整进销量。

    目前国内外成品油价差进一步扩大,汽、柴油出厂价分别高于新加坡3500、1800元/吨,分别高于美国2900、1900元/吨;就零售价而言,上海汽、柴油零售价分别高于美国3650、1500元/吨。本次附加的消费税,相当于汽油0.8元/升(1100元/吨)、柴油0.7元/升(850元/吨)。相对国际油价而言,征税之后国内油价还有下调空间:汽油约可下调1.8元/升(2500元/吨),柴油约可下调0.54元/升(6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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