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军:对燃油消费税方案 我们来算个细账

2008年12月10日 09: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贺军
    在酝酿14年之后,国内燃油税方案终于粉墨登场了。之所以说“粉墨”,是因为此次出台的并非一次到位的燃油税方案,而是《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名称已经显示,该方案是一个多方妥协之后的折衷产物。

    市场最关注的应该是税额安排。方案提出: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换句话说,消费者在现有油价基础上,暂时不再多掏钱。

    在不提高油价的前提下,这相当于国家从成品油生产商(中石油和中石化)那里拿走了消费税。这一块有多少钱呢?以2007年国内成品油消费量为基数,汽油消费税相当于608亿元人民币,而柴油消费税相当于1014亿元,两者合计为1622亿元。

    表面看来,中石油、中石化将因成品油消费税“损失”1600多亿元,但实际没那么多。一是现在国际油价大跌,国内油价本来应该下调,开征消费税之后,如果国内油价不降,相当于变相给两大巨头补贴。12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表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后,国内的成品油价会有所下降。降多少,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二是此次方案规定,“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由于国内陆上原油开采成本与国际油价相差很大(没有资源税和资产收购成本),这也相当于给了两大巨头一定补贴。因此,短期内石油巨头会有些损失,但国家没损失。

    在养路费取消问题上,此次消费税方案实际上埋下了“伏笔”。方案提出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6项收费,但提出“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所谓“逐步”,实际上为保留地方政府的公路收费权力提供了“过渡期”,过渡期有多长?现在不知道。

    未来这一政策将会如何发展?既然是个折衷式政策,今后就存在继续变化的可能。比如将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但那时的改革只是方式调整,将没有现在首次推出这样大的难度。

    此外,不能不提的是,燃油税政策主要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比如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留给老百姓提意见的时间只有7天。政府内部争议了14年的东西,能指望老百姓在7天之内来加以修订吗?

    燃油税的“变体”已经出台,剩下的就是市场如何去适应了。我们坚信,这只是燃油税改革的第一步,在折衷之下,燃油税费改革踏上轨道之后,还将有后续的大力度改革。消费者可以期望的是,政府能够更多考虑普遍消费者的承受力,在利益集团之间能做出更好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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