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新探索 成都:联建房不是小产权房

2008年10月20日 11:26   来源:人民网   
    根据我国的土地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只能供农民使用,城镇居民不允许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房。因此有不少人担心,这些联建房会不会变成新的“小产权”房,对此成都市主管部门表示,联建政策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

    目前联建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户联建,一种是多户共同联建。前者房屋所有权归农户所有,由政府确权发证。投资方只享有除农民自住部分以外的房屋使用权,重建投资就相当于租金,联建协议由公证部门公证。后一种,则先由村集体对农户的宅基地进行统一整理,留足农民自住的,其余转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投资人和村集体签订流转协议,收益用于为农民建房。这样以来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小产权”房的问题。

    成都市建委村镇建设处处长李世庆:小产权实际上是没产权一般来说小产权房都没报件,都是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我们这个联建第一是符合规划,第二它用地是合法的,第三它建设是按照正规程序办理报件的,也就是联建的房屋它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再是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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