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号文件:解决新农村建设问题

2008年09月26日 15:00   来源:中国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华社2006年2月21日受权全文(即第8个1号文件)播发。

    1、背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但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必须完成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

    2、内容: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今年中央一号

    文件的主题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件对“十一五”时期和2006年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指出了需要把握的原则,并对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作了具体安排。有八个方面,32条。一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三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四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五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六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七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八是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特点: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线,把“三农”中的农村建设作为鲜明主题。文件提出,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二是全面取消农业税。作为2006年重要的农村政策,这是非常突出的亮点。2006年终结了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大举措,是惠及亿万农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三是体现了“十一五”期间农村工作的主要精神。

    4、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在2006年1号文件指引下,我国加大“三农”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全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全年粮食产量达到49746万吨,实现了连续三年增产。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民负担减轻,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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