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农村经营体制改革

2008年09月27日 15:35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安徽小岗村大包干纪念馆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全会高度评价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是一次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大会,是中国改革开始的标志。

    “耕者有其田”是世代农民的理想,新中国的成立圆了农民的土地梦。

    然而,随后推行的“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民处于有田却无权的尴尬境地,不仅没给农民带来“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而且建国近三十年中国仍有两亿五千万农民温饱不能保障。

    穷则思变。1978年冬天,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位农民签定了“包产到户”的私下契约,因为农民深刻认识到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包产到户,争得生产经营自主权,成为亿万中国农民的心声。

    家庭承包经营克服了平均主义,使农民获得了生产和分配的自主权。过去农民生产分配听指令,干多干少一个样,如今农民生产成果直接和效益挂钩,干多干少不一样。“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就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直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中国逐步成功地基本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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