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农村发展新时代

2008年09月27日 15:10   来源:人民网   
    
句容县农村开展农业学大寨的情景


    
从1981年秋起,镇江市(地辖)组织农民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转变。图为当时召开的全市郊区联产承包责任制先进代表大会会场。


    
丹徒县江心公社社员踊跃交售公粮


    
来自周边城市的游客来到句容大卓欣赏这里的万亩桃园鲜花盛开的醉人美景。


    
润州区官塘桥的草莓种植户满怀丰收喜悦地采摘新品草莓。


    “完成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这句话看似通俗、明了,但是现在的年轻人恐怕很少有人能够准确说出其真正的内涵。然而,对于30年前工作在农业战线或者在农村生活过的人来说,则对此有着深刻透彻的理解和刻骨铭心的记忆。

    正是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引领着成千上万农户在中国农村大地上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的历史性变革,同时也开启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崭新时代;正是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将广大农民长期以来被僵化体制压抑束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巨大的生产能力彻底释放出来,推动着农村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迅速改变。

    镇江“大包干”比安徽晚了整两年

    1978年秋收后,穷得准备出门讨饭的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秘密签下一份协议,把属于集体的土地承包到农户,由农民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结构,按照承包土地的数量,农民向国家和集体交纳一定的税赋和提留后,剩下的全部归自己所有。

    这种后来被称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大包干”做法,一年后就带来了惊人变化:1979年秋收,该村粮食总产由1978年的1.8万公斤猛增到6.6万公斤,人均收入由22元跃升为400元。

    这一变化不仅结束了小岗村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而且还上缴国家粮食3200多公斤。

    小岗的成功,令周边群众纷纷起而效之,“大包干”也如星星之火,迅速在中国农村大地燃烧起来。

    然而,这样的星星之火,在其近邻江苏大地上却没能迅速燃旺。

    “当党和国家酝酿着将小岗农民首创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广的时候,江苏最初其实是反对的,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也都有一些抵触情绪。”30年前亲身参与了我市农村从“人民公社”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场历史性变革的退休老人汤荣桂,谈及当时的情形时,心情依然沉重。他说,从解放初到1978年,农村集体生产搞了二三十年,可许多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居然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想起当时的悲凉情景,至今还令人心酸。

    汤荣桂清楚地记得,当时,与贫困落后的安徽农民“穷则思变”不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的江苏经济相对比较好,人民的生活也比较安宁。

    人心思安!过着安宁日子的江苏人,面对突如其来的变革运动,心情非常复杂,思想也很不统一。首先,江苏农业生产基础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同时,集体经济发展也比较好,几乎每个生产队都有林业队、副业队,有的还办起了砖瓦厂、眼镜厂、针织服装厂、皮鞋厂等乡镇企业,仅皮鞋厂就有400多家,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其次,当时的在职干部大多数是解放前就开始任职的,从互助组、低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搞了30年“与个体经济相比有无比优越性”的集体经济,现在又要把土地承包给个人去“单干”,在思想上实在想不通,在行动上也难于接受,许多人都有“辛辛苦苦30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感慨。第三,一些群众尤其是缺少劳动力的老弱病残或孤寡人员很担心、有顾虑,认为在大集体时自己还能享受一定程度的照顾,一旦分到家庭以后自己有困难就没人管了。也有一些农户觉得,以前集体劳动时只要听干部安排出工出力就行了,日子过得如“甩手掌柜”般潇洒快活,现在分田到户后,从种子、化肥、农药到耕作、收获等一切事务都要自己张罗,实在太烦神。还有农户担心拖拉机、耕牛、库房、社队办企业等集体资产怎么分?除此以外,一些基层干部也担心自己在改革后失去权力。

    针对上述情况,地委书记王一香亲自抓工作。一方面,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中央有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文件精神,讲清其重要意义,统一大家的思想。对于中央的新政策,允许个人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发牢骚,但是在行动上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不能阻碍中央政策执行。另一方面,针对集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端进行反思、检讨,如集体生产过程中有人出工不出力,磨洋工;有人缺少责任心,在施用种子、化肥、农药时浪费很大,农业生产成本偏高;农产品分配过程中流失较大,真正分到农民手上的不多等等,通过对这些弊端的反思、检讨,强化对客观现状进行改革的迫切性、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派出工作组到各地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并选择一些地势较偏、经济较弱的乡镇村社进行试点,一来可以探索积累改革经验,二来可以通过试点起到示范作用,用活生生的现实成果来推动改革发展。

    这一“拖”,自然就慢了两年。

    “我记得我们队是最早搞土地承包的,时间是1980年11月底。当时,油菜已经栽好了,小麦也已经种下去了。因此,土地是分两次分的,先分已经种好的油菜、小麦,然后再分油菜、小麦收获以后的田和地。当时,全队39户167人,252亩地,口粮田每人7分,劳力田男的8分,女的6分。”坐在句容市天王镇涧北村油坊自然村村民李家旺家的堂屋里,61岁的李老汉回忆起28年前的情形时思路依然清晰,仿佛那一幕就在眼前。谈起当时队里有多少家庭、多少人口、多少土地,人均分多少土地甚至男劳力分多少、女劳力分多少土地这些详细数据都信手拈来,如数家珍。

    时任该镇下余生产队队长的涧北村委会主任詹才杰说,选择油坊村所在生产队开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来是该队自然条件比较差,水系不好,抗旱能力差,粮食生产能力低。二来是管理方面的原因,由于长期吃大锅饭,一些社员没有责任心,出工不出力甚至消极怠工现象严重,劳动生产率非常低。不仅完不成国家征购粮,甚至在1973年以前,年年都吃国家周转粮,靠国家救济度日。据他回忆,当时社员每年人均口粮只有480斤,而且还要“三七开”,即三成按所挣工分分,七成按人口分,工分挣得少的甚至连480斤粮食都摊不到,基本上是家家都吃不饱,常常只能靠南瓜、山芋、胡萝卜叶子、豆渣等充饥。农业生产上不去,农业经济自然没有效益。农民出一个工只能挣到几毛钱甚至几分钱,即使按最高的1974年每个工4毛6分钱计算,一年也就挣个200多块钱。许多农民辛辛苦苦忙一年,不仅拿不到一分钱,反而因为挣到的工分钱不够抵扣此前预支的费用,到年终结算时还要向生产队补钱。像这样因为超支而补钱的农户占全队的一半左右,在油坊生产队甚至达到了80%。李家旺家也是其中之一。

    穷则思变。安徽凤阳小岗村村民在土地承包改革中取得的巨大成功,对于同样处于困境中的油坊农民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曾经在小岗村创造了奇迹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也同样在这里创造了奇迹。

    “包产到户不仅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而且增强了劳动的责任心。”詹才杰告诉记者,承包之前集体劳动时,自己每天早上都拿着哨子吹通知大家该动工了。可有时候连吹两三遍都看不到一个人影出来。承包到户后,根本不用你吹哨子,许多人家天不亮就下到田里拔草施肥,有人甚至抱着“你早我要比你更早”的心态,相互间较着劲拼命干,田间管理的任何一个细节也都格外尽心尽力。同时,包产到户还赋予农户农业生产的自主权。种什么作物,选择什么品种,种多少,怎么种,这些都由自己说了算。

    李家旺告诉记者,包产到户第一年,他就托人找来了水稻优良品种920,再加上一家人的精心耕作管理。那一年,他家的水稻亩产达到500公斤,每亩比上年增加了150公斤以上,3亩多田多产水稻500多公斤。此后,每年都有所增加。他家不仅超额完成了国家征购粮,交足了集体的提留款,而且余下的粮食自己根本吃不完,还可以拿到市场上出售换成钱。做了多年补钱户后,自己的手头终于开始有了积蓄。第二年,他便张罗着利用自己的积蓄,再向亲戚朋友借一点,把兄弟分家时分得的唯一一间土坯草房扩建成了3间砖头和土坯混合搭建的瓦房。2001年又盖起了漂亮的楼房。如今,彩电、冰箱、空调、饮水机等城里有的家电,他家也全都有了。他说,像他这样的条件在周围群众中只能算中等水平。

    曾经在当时镇江地区所辖溧水县洪蓝镇组织开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工作的汤荣桂告诉记者,除了句容天王外,镇江地委还要求其他县市也要选择一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这些试点工作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这一系列“铺垫”工作,无疑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1982年9月7日,由地区、县、乡、村四级干部参加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动员大会在句容县桥头镇召开,地委书记王一香亲自作动员报告,正式发出农村改革动员令。

    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一线的邵金富、汤荣桂等老人都清楚地记得,那次会议规格之高,影响之广,令人终身难忘。

    此后,以土地“集体所有、分户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市轰轰烈烈地全面推行。到1983年底,全市16881个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占总队数的99.7%。

    与此同时,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如老弱病残家庭耕地的耕作问题,拖拉机库房等无法拆分的集体资产使用问题,孤寡老人的供养问题,春种秋种品种统一布局问题,国家统一订购农户粮食问题,统一搞一些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农田基本设施问题等等,我市在广泛调查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了统分结合的“八统一”机制,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集体服务,使农民的积极性和集体的优越性都得到充分发挥。

    “这些做法不仅收到了非常好的成效,而且被中央向全国推广。”说起这事,曾经参与武进罗溪镇“八统一”探索和调研工作的汤荣桂至今仍非常自豪。

    时任镇江地区农委经管科科员的邵金富告诉记者,在种植业联产承包取得初步成效之后,紧接着又向林、牧、副、渔业包括社队林副业场圃扩展,让“包”字“上山下水”,荒山荒水荒滩的开发性承包也有了新的突破、新的发展。1984年12月全市造林荒山14万亩,承包到户的占78.2%,承包到组的占21.8%,22万亩放养水面承包到户的占89.2%,荒地荒滩5.16万亩承包到户的占42.4%。那一年,全市粮食总产达25.62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比1978年净增5.84亿斤。

    家庭联产承包使粮食生产快速增长,同时也促进了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1985年,国家取消粮、棉、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购派购,代之以合同收购,密切了农业生产与广大市场之间的联系。农户除了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生产任务外,还可以自购生产资料发展其他自营经济,独立进行商品生产。一批“能人”的专长得到发挥,以多种经营为主的专业户、重点户成为发展生产力的先进代表和勤劳致富的带头人、示范户。

    到1985年底,全市农村专业户、重点户达43902户,占总户数的8.6%,新经济联合体1260个。同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推动农村自然经济向社会化、专业化的商品经济转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经营权。这种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的性质,但却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它既不同于“大锅饭”的模式,又区别于小私有的个体经济,使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促使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得以蓬勃发展,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发展道路。30年来,这种体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社会条件变迁,这种体制的不足也开始显现。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力逐步提高,家庭分散经营中因土地规模过小而效益不高的问题日渐突出。同时,农户在生产经营中,也往往遇到农田水利建设等许多单靠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者办起来经济不合算的事情,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户经营规模狭小的局限性,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先进技术开发 、加工和利用当地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解决方式就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经营权的有偿流转。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农村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起来之后,土地作为一种珍贵的稀缺资源和基本生产要素,只有同劳动力、资金、技术等其他要素一样流动,才能实现诸要素之间的优化组合,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

    在丹阳练湖农场,一些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给种田大户集中使用机械化设备耕种,种田大户种植面积从几十亩上升上数百亩甚至上千亩,即使按每亩纯收入300元计算其效益也非常可观,而自己既可以收取土地出租的租金,又可以把自己从有限的土地上解放出来,到乡镇企业或城里打工挣钱,实现了双赢;句容市后白镇农民将土地出租给专业化草坪生产公司,自己再应聘到该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种植草坪,虽然种的仍然还是那块地,但是收入却变成了土地租金加自己的工资两部分,效益自然更高;镇江新区大路镇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等高效农业,既促进了种植业结构调整,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扬中三茅镇在全市率先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共流转土地5025亩,有效地促进了该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丹阳从今年7月开始尝试扩大农民加入农业合作社出资范围,在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和用途原则下,允许农民以已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出资方式来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设立两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另有两家正在筹划之中......

    土地的合理流转,这不仅可以把有限的土地集中起来追求规模效益,而且可以将更擅长于从事技术加工、营销或者其他经营的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人尽其能、人尽其才。

    3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仅是短暂一瞬,但广大农民在广袤大地上却不断书写出精彩纷呈的改革华章,使古老的土地焕发出神奇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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