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

2008年12月10日 16:09   来源:新华网   
    2004年3月23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作出部署:2004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2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 

    3月29日  胡锦涛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政策措施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问题。会议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支持粮食生产,高度重视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增收问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审议通过《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五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此前,经中央同意,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这六个文件的颁布是中央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4月9日-13日  胡锦涛赴陕西就推进西部大开发和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等进行调研。他强调,从长远和根本上说,要开辟我国农业发展的广阔前景,关键在于农业技术进步。他强调,中央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扶持政策不会改变,支持力度不会减弱。推进西部大开发,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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