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通过

2008年11月27日 17:09   来源:新华网   
    1990年3月20日至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李鹏在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1990年政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振奋精神,克服困难,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为实现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而奋斗。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三个附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会议通过了接受邓小平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并根据江泽民的提名,决定任命刘华清为国家军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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