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储备粮制度建立

2008年11月27日 17:06   来源:新华网   
    1990年9月11日,国务院举行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国家专项储备粮制度,即国家拨出专款把全国农民需要向国家出售的余粮,以不低于国家制定的保护价的价格统统收购起来,作为对全国粮食丰歉余缺进行宏观调控的国家专项粮食储备。9月16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的决定。为贯彻国务院的这一决定,9月21日,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指出: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是稳定、协调地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战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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